女性犯罪问题因不占犯罪“主流”而往往易被忽视,但女性职务犯罪并不因被忽视而减少。本文结合深圳近几年女性职务犯罪的状况、特点及成因的分析,探索一些预防女性职务犯罪的方法和对策。
一、女性职务犯罪的基本状况及特点
(一)女性职务犯罪率大大低于男性
据统计,2000年1月至2003年10月,深圳市检察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总人数为628人,其中女性职务犯罪人数为75人,占总数的%;2000年度职务犯罪人数为185人,女性职务犯罪人数为31人,占总数的16.7%;2001年度职务犯罪人数为159人,女性职务犯罪人数为16人,占总数的10%;2002年度职务犯罪人数为148人,女性职务犯罪人数为18人,占总数的12.1%;2003年1至10月职务犯罪人数为136人,女性职务犯罪人数为10人,占总数的7.3%。由此可见,女性职务犯罪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数量一直处于低水平状况。
(二)女性职务犯罪者的职业多为财会人员或财务管理人员
女性的性别特征决定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会计、出纳或财务经理岗位多为女性担任。因此,女性职务犯罪多发生在会计、出纳员等财会人员或财务管理人员身上。据不完全统计,这一类职务身份约占整个女性职务犯罪的80%。
(三)女性职务犯罪罪名较为集中
在2000年1月至2003年10月女性职务犯罪78人当中,犯贪污罪的有43人,占总数的57.3%;贿赂刑犯罪的18人,占总数的20%;犯挪用公款罪的13人,占总数的17.3%;渎职类犯罪的有5人(其中玩忽职守罪2人,滥用职权罪1人)占总数的6.6%.以上数据表明,女性职务犯罪多集中在贪污犯罪上,这与女性所从事的多为直接经手或管理国有财产的职位相关,这种岗位的特殊性也为女性职务犯罪“利用职务之便”提供了契机。
(四)女性职务犯罪者学历相对较高
和女性暴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文化水平普遍低下相比,女性职务犯罪者的学历较高,大多数都受过中专或高中以上教育,有的甚至拥有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
(五)女性职务犯罪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和持续性
女性给人的印象往往是温柔、善良、本分,因此女性涉足职务犯罪极易被忽视,加上女性细致和胆小的本性,她们在事实犯罪前后的惧怕心理会比男性更为强烈,在作案手法上也更为缜密、隐蔽,所以,女性职务犯罪有着更大的隐蔽性。较大的隐蔽性,决定了女性职务犯罪长期作案的持续性。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门诊收费员陈晨从1997年10月之2001年2月,利用医院收费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大肆侵吞其经手的人民币1136735.70元。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领导和同事均未发觉这个一贯为人低调、工作认真的女孩是个贪污公款的“大蛀虫”。
二、女性职务犯罪的成因
女性职务犯罪是社会大环境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碰撞下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纠其原因,除了权力失衡、管理疏漏、监督乏力等原因,以下因素也不容忽视:
(一)社会大环境的影响
1、经济体制改革在带来成效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负面影响。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女性不再象以前那样整天围着锅台转,他们与社会的接触越来越多,对社会角色的参与也越来越广。从事财务、经济管理、金融的女性,就可能利用一些可乘之机进行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
2、社会不正之风、腐败现象对某些女性带来的负面影响。现代社会人民的价值观呈多元化趋势,一些健康的主流文化没有占领某些人的头脑。相反,追求享乐、拜金主义、以权谋私等不良社会风气却深深地影响着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女性生活在这个大环境中,不可避免地受到这些负面影响。
(二)心理及思想意识的因素
女性职务犯罪心理既具有一般犯罪的心理因素,又具有女性特殊的心理因素
1、受感情支配而导致犯罪者为数众多。在女性职务犯罪案件中,基于母爱、情爱而引发犯罪者占有较大比重。通过追查赃款去向可以发现,很多女性职务犯罪者将其贪污、挪用的赃款大部分用于其丈夫、儿子或恋爱男友、情人的投资、做生意、赌博或挥霍上,用于其个人挥霍的仅占小部分。由此可见,女性比男性更易受情感支配而失去理智。这是女性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心理因素。
2、侥幸心理驱使。女性职务犯罪者以其心细、处事谨慎的风格实施犯罪行为,在克服了暂短的对法律恐惧心理后,对其所实施的犯罪往往会表现出比男性罪犯更冷静更沉着的态度,从而不易被他人察觉。女性在职务犯罪中的侥幸心理显然要高于男性犯罪。
3、虚荣、攀比心理引发女性职务犯罪。虚荣心人人有之,因程度不同而表现各异,因性别年龄不同虚荣心的内容也不一样。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相当部分都急于表现自己,一些从事财务工作的女性,更是以“白领”自居,在吃、穿、用等消费方面总想比同龄人高一等,积极追求高档化,在力所不能及时不愿减低消费标准,最终就向单位的“钱柜”下手,铸成终身大错。
4、吃亏心理也是女性职务犯罪的诱因。从法律上讲,我国女性与男性在政治、经济上地位平等。但在生活中,女性尚未达到与男性事实上的完全平等。少数女性不能面对现实,在社会地位、分配差距比较中心态严重失衡,认为自己的贡献与收入悬殊,产生吃亏心理,从而走上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的道路。深圳能源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劳德容印绶会、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指控后,在她的《我的反省》中有一段话颇能反映这种犯罪心理:“特别是看到当年与能源集团一起创业的私人企业、个体老板都做得很大,资产以数亿计,有些还成功上市,自己除了羡慕外,心里觉得不平衡,认为与他们相比,自己吃亏了,付出的不比他们少,得到的没有他们的多。”而当时劳德容已经是年薪90万元的董事长,依然不能阻止她因贪财而犯罪。
5、从众心理是许多女性职务犯罪者自我开脱的理由。从女性喜欢购买相似的服装、化妆品,喜欢相约进行相同的活动,可以看出女性的从众心理比男性明显。不少女性职务犯罪就是受从众心理的驱动。特别是单位领导与财会人员相互勾结共同贪污、挪用的案件众,女财务人员通常会抱着:“跟着走、随大流,出事有领导顶着,他们不受追究也轮不到自己,即使追究责任,自己也是较轻”的心态。这种从众心理成为女性职务犯罪者自我解脱的重要理由,往往锒铛入狱时才深感后悔。
(三)法制观念淡薄。法制观念淡薄是女性以身试法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社会对女性比较宽容,一些女性往往会产生“过得去就行”的思想,疏于学习,导致其在犯罪后的心理剖析众还会说出许多不懂法的话来。某国有公司总经理陆某因贪污被抓获后一直喊冤,认为“公款不落入自己的腰包就不算贪污”,“公款送给他人不算贪污”。从中可以看出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她,法制多么不懂法。
三、对女性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
女性职务犯罪虽然不是职务犯罪的主流,但随着诱发犯罪因素的增加和女性社会地位的不断变化,也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其实会危害性也日益突出,故对女性职务犯罪预防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探索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途径,拯救部分女性的信仰危机。要突出思想动态的预见性,注重思想工作的实效性,在全社会通过媒介、公众舆论多宣传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典型,宣传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女性抵御金钱物欲的能力;加强对女性的挫折教育,增强女性抵御社会压力和风险的能力。
(二)加强法制教育,认真组织相关系统女干部、女职工学习刑法、会计、证券、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办事的观念;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营造违法犯罪可耻,爱岗敬业光荣的氛围;发挥新闻媒体、妇联和社区的作用,引导女性知法守法,让法制观念走入社区,进入家庭。职业女性既是社会人更是家庭的重要角色,法制观念进入家庭,对预防女性职务犯罪能起到积极作用。
(三)加大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有些女性职务犯罪者触犯法律,并不是因为不懂法,而是因为她们内心不自觉地存在一个犯罪收益与犯罪成本的计算公式。根据美国学者罗伯特有关腐败问题的公式:腐败动机=贪贿-(被发现和制裁的机会×所受处罚)>薪金+廉洁的道德满足感。这个公式是从一个腐败分子的角度出发探讨犯罪收益、犯罪成本和动机之间的关系。在这个公式中要向减少腐败动机,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提高其所承担的犯罪成本,加大司法机关的破案率,提高腐败被发现和被制裁的机会。犯罪成本月高,人们产生犯罪的动机就越少。女性职务犯罪心理成因中的侥幸心理、从众心理恰恰是不自觉地对这种犯罪成本计算后的心理。因此“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法同样适用与女性职务犯罪的预防。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刑检二处供稿 执笔人:周映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