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尽管只是一名副科级干部,几年间疯狂聚敛的违法违纪金额却也达2600万元之巨。山西保德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志强以贪污罪、受贿罪等多项罪名受审。
实例:偏远小县出了个大贪官
保德县位于山西省西北部,晋、陕、内蒙古交汇处,全县15万人口。这里交通闭塞,沟壑纵横,土地贫瘠。民谚“河曲保德州,十年九不收,男人走口外,女人挑野菜”,描述了当地民众生活的艰辛。直到上世纪末,全县财政收入每年还不到4000万元。然而,就是在这么一个偏远贫穷的小县,竟爆出了热门新闻。经执法执纪部门查证,2006年以来,该县住房建设保障局原副局长李志强利用职务之便,疯狂聚敛钱财,违法违纪金额达2600余万元之巨。
贪污之路:
副科级干部“李小丑”的“小官大贪”之路
尽管只是一名副科级干部,几年间疯狂聚敛的违法违纪金额却也达2600万元之巨。日前,山西保德县住建局副局长李志强以贪污罪、受贿罪等多项罪名受审。自1995年担任该局副局长以来,李志强长袖善舞,“小官大贪”。案发后,当地纪检部门称他“横行保德多年、滥用职权、行为嚣张、品格低下、影响恶劣、形象极坏”。(《检察日报》4月19日)
大凡落马贪官,哪一个不是“横行多年”、“滥用职权”、“行为嚣张”?问题关键在于,李志强以微末小官游走于政商之间,居然办成了那么多比他职位高者办不来的“大事”,弄来那么多不义之财,这里边一定有着判词之外的秘密。这秘密,其实就在于他周围有着方便弄权的丰厚土壤。
其一,多年来很难看到“有关部门”对李志强的监督。此前十多年里,曾经是一名戏曲丑角演员的李志强成功完成了一个官员的转身,也为自己积累下足够丰厚的财产。且不论那些繁缛的文件规定,即便是每年的例行干部考察,何以就没有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如果李志强只是“闷头发大财”,也许监督起来有一定难度,然而,身为副职的他多年来与单位正职不和,其前后两任局长被李志强多次侮辱、谩骂,致使一任辞职,一任调离。这样的事情为何不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其二,李志强之所以能长袖善舞,也与其搜罗党羽、拉帮结派有一定关系。一个体制内的副局长,不仅要接受正职的领导,还要获得下属的支持,其实际权力可能并不很大。但本色当行的李志强却凭借权力,经营自己的小圈子,形成一股不容小觑的“势力”。这样的“势”,固然可以理解为深厚的群众基础、人望;却也可以演变为聚敛作恶的爪牙和帮凶。
报道披露,李志强一方面对群众、下属十分凶狠,“不仅敢打被执法的人,甚至对手下人也是动不动就是一耳光”。另一方面,他白天执法六亲不认,晚上却跑到被执法者家里赔礼道歉;对于手下更是滥用公共资源派发好处,2006年,李志强在单位院内修建职工住宅楼,房子想分给谁就分给谁,局长等人反对,就干脆不分给他们。也正因为有这样高超的两面手腕,有权又有势的李志强在单位呼风唤雨傲视众人。
说到底,“小官”李志强不过是时下部分基层官场生态恶化的一个缩影。在这些地方,上级既缺乏必要监督,单位又无力约束,兼以党羽众多,“小官”李志强自然就随心所欲地弄权、敛钱。而一般民众,往往因为无从了解内情、举报无门,尽管对种种情形不满,却很难真正撼动李志强们。(胡印斌)
李志强“小官大贪”的警示:
警示一: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权力,始终保持一颗敬畏心。李志强正是不能正确对待权力,才走上了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道路。此案告诫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和人民服务。
警示二: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利益,始终保持一颗平衡心。李志强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不仅经商办企业,而且还贪污公款,收受贿赂,违法违纪金额达2600余万元,是个十足的“小官大贪”。他的教训也警示每位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利益诱惑。
警示三: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人生,把握约束好自己。李志强天资聪明,但他没把聪明才智用在正道上。他视人生如游戏,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极端扭曲,导致其唯利是图,甚至不惜肆意践踏党纪国法。聪明反被聪明误,殊不知,钱财能把人送上天堂,也能把人送入地狱。如果在这点上把握不好自己,就注定要身败名裂,人毁财空。
李志强忏悔之言:
“我作为一名20多年党龄的党员,不依照党员的标准衡量自己、鞭策自己,而是投机钻营,整天策划如何做生意挣钱,经济利益思想占据了自己的整个大脑层,一有机会就是挣钱,挣钱。工作中,经常凌驾于领导之上,自以为有多大能耐,看不起别人,夸夸其谈,好大喜功。升任副局长后,不是把党赋予的职权用到为党工作的地方,而是经营自己的小圈子,拉帮结派,严重干扰了单位的正常业务开展,给整体工作带来影响。现在回想起来,太不应该了,太对不起组织和领导的关怀了。”
警醒位低权重的“小官大贪”现象
从股级到科级,从数千万到数亿元……近年来个别基层政府工作人员高额贪腐案件的不断发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对这一“小官大贪”现象,该引起怎样的警醒?社会在追问,代表委员也在思考。
这是一组让人难以接受的真实记录:原辽宁抚顺国土局顺城分局局长罗亚平敛财6000余万元;原山西蒲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郝鹏俊财产近3亿元、有38处房产;今年2月刚刚案发的贫困县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一名股级干部,“轻松”套走了相当于该县去年财政收入四分之一的基建资金……
全国人大代表姜仕等人认为,在人们的惯性思维里,一提起数额巨大的贪污腐败,总是与那些位高权重的官员联系起来。但近年来显露出的“职位低却权力大”“不是官却有实权”“不管审批就管钱”等现象,以及小官疯狂敛财、“小官大贪”频发问题,反映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得还不够有力。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认真治理政府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针对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
人们期待着,继续加强对关键领域、重点行业部门的约束和监督,让监管真正成为防微杜渐的利器,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只有如此,“小官大贪”现象才能渐行渐远。
“小官大贪”再次敲响权力制约和监督警钟
看似级别不高的“小官”,却涉及高额贪腐案件。近年来, “小官大贪”屡有发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这意味着只要有实权的地方就有大腐败。我们防范“大官大贪”,同样要预防“小官大贪”,从制度上、管理上、源头上扎紧“篱笆”,堵塞“小官大贪”的漏洞,确保“小权力”也能正确有效透明行使,让腐败无空可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