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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继东受贿案分析
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28日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自来水公司原副经理连继东涉嫌受贿罪,被东胜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犯罪嫌疑人连继东涉嫌受贿一案,我局于2010年 3 月1日受案调查,于2010年3月31日立案侦查,同时对连继东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2010年4月14日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其依法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东胜区看守所。

   2009年5月间,连继东利用担任东胜区自来水公司副经理的职务便利,将本公司位于易兴房地产北物流园区的管道改线工程以150万元的价格承包给个体户王永明, 从中收受王永明好处费20万元。

  (本案警示)连继东受贿案反映出,在工程建设领域中,一些领导干部头脑中还存在一些腐化思想,主管机关领导,凭借手中的权力,抑制不住贪婪的欲望,在金钱的诱惑下,走向了犯罪。

   当前,在反腐倡廉的大背景下,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对积极预防腐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应从以下方面发挥领导干部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推动作用。

一、加强领导干部的自身建设。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我们具体应从几个方面入手:(一)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以提高其理论素养,准确把握党的方针、政策,积极指导社会实践。 (二)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以增强其使命感、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创造力、凝聚力,适应时代的要求和社会的发展。(三)抓好领导干部的作风培养,以激励其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革命斗志,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极少数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主要表现在官僚主义现象时有发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等等。就此,应从四方面加以监督:(一)加强组织管理。要以组织纪律严格管理领导干部。(二)突出制度管理。各行业、各领域要结合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到各类公务及其活动有章可循,使领导干部权力集中的处理行径得到相应制约。(三)增强透明度。对行政执法、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会议接待等重要问题,要充分发挥政府宣传媒体作用,防止暗箱操作,根除行贿、受贿,避免滋生腐败。(四)提高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党的各级委员、党员、群众的监督作用,对领导干部坚持情况报告和述职、述廉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信访处理制度,真正提高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能力。


 鄂尔多斯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二0一0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