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综述:2009年国家高速公路大庆到广州路双辽至通辽段施工时,占用科尔沁左翼中旗白音塔拉农场土地。白音塔拉农场管理委员会决定选派原副场长张东升、原综治办主任吕颖负责六分场占地面积的丈量、核实工作,原任六分场党支部书记吴白拉、原任六分场办事员包石桩负责协助征地测量、登记工作。
在征地测量过程中,被告人吴白拉、张东升、包石桩、吕颖发现六分场被征用土地中机动地被征占的面积较多,达200余亩,在测量完被占用土地后四人聚到一起,张东升和吴白拉提议将六分场国有机动地以六分场未被占地的户名上报,骗取征地补偿款,四被告人便达成一致意见。后被告人吴白拉、张东升、包石桩、吕颖以范伟英、包玉庄、包金桩、王玉全、吴帮拄等13户名上报,共虚报征地面积139.213亩,共骗取补偿款1172873.52元。被告人吴白拉领取补偿款后,分别给张东升、吕颖各10.7万元,给包石桩172213.84元,余款自己全部占有。2013年3月初,被告人张动升、吕颖得知检察机关在调查此事,二人便将所得的10.7万元赃款全部退还给被告人吴白拉。案发后,被告人吴白拉的亲属退还赃款50.6万元,被告人包石桩亲属将包石桩所得的赃款172213.84元全部退还。
二、敲诈勒索罪
2009年白音踏拉农场高速公路征地测量确权后,被告人陈青春、孙志国认为自己家被征地面积确权少,便开始上访。在上访过程中,发现被告人有虚报征地的事实,二被告人以揭发吴白拉索要钱款,其中被告人陈青春索要70680、被告人孙志国索要7300元。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吴白拉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所有财产1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东升有期徒刑十一年,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包石桩有期徒刑十年;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吕颖有期徒刑九年。
这起案件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一是该案涉案人数较多,且涉案人员身份级别也比较高,在社会上具有一定影响,涉案人员多数是领导干部,其利用职务之便,使用亲属、朋友的名虚报征地面积,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二是这起轰动全旗的贪污大案,案值之大,是科左中旗检察院历年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前所未有的,这起案件涉案总额高达1,172,873.52元。三是办理该案取证难。在侦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主要证人大多是六分场户在人不在的职工,涉及的人数较多,且大部分是搬走多年,不经常回来,很难联系,很多都要到外地取证,取证难度相当大。有的要经多方联系打听才能找到证人的联系方式,找到他们取证时多数又不愿配合,反贪干警还要和证人耐心解释,证人才同意出证。反贪干警为早日破案,不辞辛苦,连续数月不休息,加班加点地工作,奔赴呼和浩特、锡盟、兴安盟、霍林河等地及一些偏远乡镇取证。历经两个多月的艰苦努力,终于将此案侦查终结。
办理该案我们发现:一方面白音塔拉农场的一些领导干部法律知识面浅薄,淡化廉政意识,抱着侥幸的心理。另一方面征地补偿工作执行不规范,相关制度得不到严格落实,缺乏有效监督。
该案从初查到立案仅用了三天的时间,从立案到侦结仅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在短时间内快速侦破了这样一起多人参与的特大贪污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一是积极协调院内各部门,强化案件质量一盘棋格局。检察长与主管反贪、侦监、公诉等部门的副检察长和科长及时协调,就反贪案件的侦查、批捕、起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情况进行讨论、处理,促进了案件质量、效率的不断提高。二是选派专门人员,开展侦查预审。为了提高案件的质量,从侦监部门选派专门人员到反贪从事该案预审工作,从案件初查开始对证据进行审核,为案件的批捕进行把关起到了重要作用。该案侦查过程,程序合法,定罪准确,注重了实体与程序的相统一,质量与效率相统一,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映,树立了检察机关的公正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