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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申便民法律接待(服务)站职责及工作制度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21日  


  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深入乡镇村屯,与乡村人民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从最基本点做到“法律在你身边,检察官在你身边”,特制定本制度。

1、受理控告申诉,接受执法监督。对受理的控告申诉,即时答复或根据反映问题的性质分流处理,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执法的监督,听取群众对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

2、提供法律服务。利用专业知识,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法律问题。

3、关注民生诉求。解决民生问题,立足检察职能,定期梳理群众反映事项,了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对群众提出的不属于检察机关管理的事项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4、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进行纠纷排查处理。

5、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推广普及法律常识。

6、采取定期访(周初、月初、季初)、随机访、预防访等方式在控申便民法律接待(服务)站开展工作,工作期间检察官不少于两人,对群众所反映的事项高度重视,认真处理,严格保密。检查接待员协助检察官工作。

7、对集体访、告急访等重大信访事件和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事件做好疏导稳控工作,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