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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市副市长刘亚的忏悔
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22日  


    1992年至2013年,刘亚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贿赂折合人民币810余万元;通过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收受请托人财物450万元,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364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14年7月9日,安徽省六安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刘亚涉嫌受贿等三罪一案,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人一旦把欲望当成志气去追求,理想信念就会发生动摇,离蜕化变质也就不远了。实际上,这种扭曲的思想认识完全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离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现在我终于明白,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想做官就别想挣钱,想挣钱就别去做官,不可能脚踏“两只船”。谁打这样的“小算盘”,谁必将跌入犯罪的深渊。

  最后,恳请看在我坦白交代、积极退赃的份儿上,看在我尽管犯了罪,但毕竟也做过一些有益工作的份儿上,对我从轻从宽处理,再给我几年老年生活,好回去照顾我生病的妻子。

  公诉人点评:刘亚在任不同职务期间,错把权力当能力,错把公权当私权,错把利益关系当朋友关系,错把“潜规则”当行为准则。刘亚的人生轨迹昭示,作为领导干部,政治上的蜕化,信仰上的变质,世界观改造的放松,用所掌握的权力谋个人之私、图一己之利,往往是滑向犯罪深渊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