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至2013年11月间,徐孟加利用职务便利,收取贿赂和干股共计折合人民币548万元(其中未遂150万元),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2亿余元。
2014年12月31日,四川省达州市中级法院对其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我入狱后,哥哥非常自责。他说是他害了我,在他的影响下我才走上这条不归路。可是,要是我的信念如磐石一样坚定不移,我怎会走到这一步呢。我自己知道,在不知不觉中我的党性早就泯灭了,贪欲从心中伸出手,不断地索取着。
当被冰冷的手铐铐上,我才如梦初醒,如今回想这一切,真是一场糊涂梦。我曾以为,只有用权力来慰藉亲情,却忘记了权力是人民给的,万不可用来谋取私利。一失足酿成千古恨,一步踏错,我不但惹来牢狱之灾,也亲手将哥哥送上了审判台。
听说我被宣布免职的那天,雅安市民聚在一起,自发买来鞭炮礼花尽情燃放。我在这个城市主政七年,上任时的豪言壮语我还记得,但是我没有做到,我亏欠这座城市和这里的人民。此刻,我的耳边仿佛还能听到那阵阵鞭炮声,那愤怒的爆竹声好像成了雅安人民的语言,一字一句地细数着我的罪状,让我痛不欲生,每天都在悔恨中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