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至2008年,李洪霞在担任重庆万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垫利分公司总经理、重庆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与丈夫程从尧在高速公路工程及相关绿化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收受贿赂880万元。此外,李洪霞还单独收受好处费34.6万元和价值12.25万元的千足金金条1根。3月14日,重庆市高级法院终审判处李洪霞无期徒刑。
“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毒身”。我就是没有注意细节,从收红包、礼品开始,最后成为大贪。在看守所的日子里,我每天面对着冰冷的铁门铁窗,满脑子是悲伤与落寞,一遍遍地回首过往,真的悔恨交加,泪水盈眶!
失去自由的我犹如失去翅膀的小鸟,从此不再翱翔蓝天。落得如此下场,是因为我无视党纪国法,没能守住做人的底线,是我咎由自取。
事到如今,只是可怜我那白发苍苍的父母。他们含辛茹苦养育我成长,该有多么痛心疾首啊!我愧对他们!还有我那可人帅气的儿子,原本拥有与同龄人一样在大学快乐的生活,而今又该怎样昂首阔步!我对不起他!每每想到这些,我吃不香睡不好,真希望时光能够倒流,我将会倍加珍惜与亲人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的美好光阴。
我由于内心的贪欲太重,经不起诱惑,成了金钱的俘虏。哭过、悔过、痛过,却无法改变我犯下的所有罪孽,因为法律不相信眼泪。在这里,我以血的教训告诫我的同事和朋友们:请以我为戒,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谨慎用好手中权力。贪欲害人,千万别伸手,伸手必被捉!同时,请你们管好自己身边的人,决不能让家属插手自己管理的事务,否则祸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