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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反思
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21日  


一、

郭荣:起初收钱时心里也曾感到害怕

  ●原任职务:江苏省盐城市农业委员会党委副书记(正处级)

  ●触犯罪名:受贿罪、贪污罪

  ●判决结果:2015年8月22日,盐城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犯罪事实:2008年年初至2014年中秋节期间,郭荣利用担任盐城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盐城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贿送的款物合计人民币15.8万元,并伙同他人贪污公款7万元。

  我平时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即使参加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党组织的学习,也是应付式的,没有做到入脑入心。自学的时间更少,学习资料大都束之高阁,摆在书橱里做做样子,理想信念逐渐动摇,宗旨意识逐渐淡薄,人生观改造放松,价值观发生偏差,热衷于注重个人权力、计较个人得失,注重个人权力多了,导致思想防线彻底失守,偏离了正确的人生轨道。

  各级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都有明确的要求,我在起初还能认真遵守,但随着职务的升迁,巴结我的人多了,我有些飘飘然起来,逢年过节别人送的烟酒、红包也就半推半就收下了,从千元到上万元,甚至几万元也照收不误。贪心越来越膨胀,甚至还伙同他人私分公款,触犯两个罪名,廉洁自律的底线从放松到失守,直至全面崩溃,使我在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我在起初收钱时,心里也曾感到害怕,怕被组织发现,怕因此犯错误。随着一次次都没有出问题,胆子也就越来越大,侥幸的心理也越来越强烈。就在组织上对我进行审查前,我虽然感觉到可能会出问题,但仍然心存侥幸,向廉政账户交了一些钱,却没有交足交清,企图蒙混过关。当时错误地认为,有些问题组织上不一定已掌握。事实说明,侥幸心理要不得,是侥幸心理害了我。

  我虽然犯下罪行,但组织上没有放弃我,及时地挽救了我,办案人员耐心地教育我,使我认识到罪行的严重和危害。我愧对组织。是组织上送我读大学,一直培养我、一次次提拔我,使我从一个农民的儿子成长为一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在我工作做出一些成绩时,组织上都及时给予充分肯定,给予提拔使用。我应该永远感恩,做一名好干部,为组织增光添彩,为人民服务终身。但我不仅没有做到这一点,反而走上了犯罪道路,给组织抹黑,使组织蒙羞。我愧对家庭。我父母都是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但一直告诫我要做一个好人,不要忘本。如今我出了这么大的问题,真是无颜再见他们。我妻子和我结婚30多年,一直操持家务和照顾孩子,使我全身心投身工作没有后顾之忧,本想在我从职务上退下来后多陪陪她,弥补对她的亏欠,她身体不好,现在又为我担惊受怕,我真是对她越欠越多。儿子儿媳是一对好青年,我的问题对他们影响很大,使他们在人前抬不起来头,请他们以我为戒,勤奋工作,廉洁自律,努力做个好党员、好干部。我愧对工作单位,我的问题使单位名誉受损,同事脸上无光。

  我将进一步反省自己的罪行,积极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同时,我也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我为鉴,把我作为反面教材,珍惜为党和人民工作的机会,勤政廉政,务实为民,千万不要步我的后尘!



二、

王志坚:未能算好两本账

    ●忏悔人:王志坚

  ●原任职务:江苏常州武进区广播电视台下属单位常州市超越影视节目制作有限公司经理

  ●涉案罪名:贪污罪

  ●判决结果:2014年12月16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犯罪事实:2004年至2009年,王志坚在担任常州市超越影视节目制作有限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收不入账、多收少缴等手段,侵吞广告费人民币438637元。

  站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人生路口,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人生历程,有过奋斗有过徬徨,有过欢乐有过忧伤,有过成功有过挫折,但如今为何在事业和家庭都正走向美满的时刻,自己却迎来了有生以来最大的挫折,走向了犯罪的道路,血淋淋的沉痛教训就摆在面前,情何以堪!要回顾总结这灾难性结果产生的根源,需要从自己灵魂深处来剖析查找原因。

  第一点,是价值观扭曲变形,财富、金钱占了上风。人存在的价值是什么,肯定不完全是财富,但受社会、周围不良风气的影响,潜移默化,我的价值观中,金钱、财富上升到了第一位,忘记了手中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个人私欲极度膨胀,人生目标发生严重偏差,隐患也就这样从心底里种下了。

  第二点,是对法律法规学习严重缺失。由于长期习惯于忙忙碌碌的事务工作,虽也算敬业负责,但由于思想上放松了对学习的要求,特别是放松了法律法规的学习,法律意识淡薄,对违规与犯罪之间的界限不够清晰,心存侥幸心理,以为打打擦边球没关系,哪知常在河边走难免有一天要湿脚的。对某些社会丑恶现象不能认清其本质,思想犹豫摇摆,那么想“出淤泥而不染”就是不可能了。

  第三点,是自己耳边的警钟未能长鸣。虽然我也经常听廉政教育课,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但只停留在形式和表面,没有跟我从事的岗位工作相结合,加以对照,没有触及灵魂,往往当作故事听,当作故事看,廉政这根弦一直处于松弛状态,因而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四点,是未能算好两本账。一本是社会账。自己的行为,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培养,辜负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支持,更辜负了妻子女儿、家属亲友的期待,让他们在世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情感的创伤恐怕这辈子也无法弥补,每想至此,眼泪禁不住要掉下来,这份亏欠这一辈子恐怕永远也还不上了。第二本是经济账。我本来收入就不低,家庭条件也还算不错,单位薪酬较高,从现在算起到退休还有十几年,其间有近300万元的收入,后面还有退休金,就为了那一点小利,导致现在一切都没有了,还得失去人身自由,这本账如何算得过来?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痛定思痛,我觉得唯有抛弃幻想,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查找和清洗灵魂深处的污垢,不怨天尤人,不消极懈怠,真诚认罪悔罪,以百倍的决心,千倍的努力来争取再次获得亲人的认可,获得社会的接纳。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在有生之年为祖国昌盛再尽绵薄之力,为妻子女儿再尽为夫为父之责。




三、

崔家智忏悔录:“股神”仓惶八年落天网

崔家智,男,1972年出生,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云景证券营业部原管理员,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客户巨额委托资金,2007年9月潜逃柬埔寨。2007年10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崔家智立案侦查。2015年5月13日,潜逃回境内藏匿的崔家智被抓获归案。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父母受过良好的教育,小时候我也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1991年以优秀成绩考上了天津财经学院,就读于学院最好专业之一的商业经济系。在那个年代能考上大学的并不多,当时我无疑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1993年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中国银行工作,在中国银行国际信托咨询公司担任交易员;1997年至2007年,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交易员,期间还担任了研发部经理。在同事中,我的业务能力是最好的,提拔也是最快的。记得我刚去公司不久,业绩就名列前茅,这让我有了莫大的成就感,同时我因为业绩突出深受领导器重。也许正是这种少年得志,让年少轻狂的我在快速成长中逐渐迷失了自我,失去了方向。我变得越来越自大,慢慢地就连我自己都认为自己是最强的,这就为我以后犯下罪行种下了祸根。后来我从客户那拿来钱,并许给他们高额的利息,然后就用客户的钱来炒股。我认为以我的能力一定能够在支付客户利息的同时让自己获得高额收益,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双赢的行为。但是还是那句话,我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我在股市里不断亏损,这种情况让一贯自大的我头脑开始混乱,甚至陷入疯狂。我开始以营业部的名义不断地向客户拆入更多的资金,希望能够藉此翻本,但亏损越来越大。另外,在这期间我个人对生活消费的思想变化,也是导致我最终造成无法挽回后果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之前取得的成功,我认为经手管理的钱就是我的钱,可以随意支配,就开始用手中的经营客户的钱进行高消费,最终用在这些消费的费用达到数十万元。随着资金缺口越来越大,一开始还能拆东墙补西墙,但最后发展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于是,没有了理智和勇气、失去了担当的我决定一走了之。

  2007年9月30日,我瞒着所有人,离开了病重的父亲和年老体弱的母亲,离开了我深爱着的家人,登上了前往柬埔寨的飞机,开始了逃亡之路。我当时天真的认为跑出国境就可以逍遥法外,可以免受牢狱之灾,我可以努力工作,或许哪天走运了,我可以衣锦还乡补上我亏空的钱财,又或许等过阵子风声不紧了,我可以悄悄回国,与家人团聚共享天伦之乐。但是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人在做,天在看,潜逃国外的后果只能是让我接受正义的惩罚。

  到了柬埔寨的第一年,语言不通且没有一技之长的我只能在一家中国人开的小餐馆打零工,一个月只能赚30美金,而每个月的房租就得30美金。我也不敢张扬,因为我是一个逃犯,租住在当地最简陋的农房里,每天天蒙蒙亮的时候就走,等到了天黑才敢回来。哪也不敢去,只能蜷缩在闷热潮湿的房间里。在这一年里,我早已记不得有多少个夜晚都是在提心吊胆中度过的。

  后来,我和一个台湾人合作,租了一个店面经营餐食,他做卤味、烤鸭,我做馒头、包子,每天能够有20到30美金的收入,我觉得离光明正大回家的日子不远了。但是好景不长,那个台湾人迷上了赌博,不仅偷光了店里的钱,还把我们租用的店面给抵押了出去。至此,我几乎身无分文,连交房租都困难,但我也没有办法,因为我是一个外逃的罪犯。我更加恨自己,我恨我自己为什么要走这一步,为什么走上了畏罪潜逃的路,我到这时候才真正发现这是一条不归路。

  2014年,我实在不能忍受离乡背井而又心惊胆战的生活了,也更加忍受不了对家人日益加深的思念,决定孤注一掷回家,心想如果被抓也不失为一种解脱。于是我偷偷潜回国内。我甚至天真地希望我的罪行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不再被追究了。但我回到天津的时候才发觉,命运对我的惩罚或许刚刚开始。我离开的时候,父亲罹患肺癌已经病重,在我走后不久就去世了。那时我远在柬埔寨,不能也不敢回来送父亲一程。母亲从来不愿和我多说什么。面对父亲的遗像,我不知道在父亲走的那一刻,床边没有我这个不孝的儿子,他该是多么的遗憾,又该多么的牵挂着我;我不知道如果没有潜逃,能不能挽留住父亲一段日子;我更不知道如果以后在天堂里与父亲相遇,他会不会认我这个儿子。另外,回来以后我才得知,我的岳母因为经受不住我欠下巨额债务、抛弃妻儿只身潜逃的事实,加重了抑郁症。她原来是总医院的中医科大夫,医者仁心,一辈子治人无数,竟然在一天早上从她家的顶楼跳楼自杀了。我的岳母一直比较看重我,听说当岳母被家人发现的时候,口袋里揣满了小纸条,上面都是盼着我回来,惦念我在国外生活的内容。这两件事让我真的懊恼不已,悔不该当初,感觉自己生不如死。

  我也对不起我的孩子,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我离开的时候儿子才刚刚一岁,这么多年过去了,孩子的妈妈独自把孩子拉扯大,我不知道孩子本应该最美好的童年没有父亲的陪伴是怎样度过的。在学校被老师、同学问到你爸爸在哪里的时候,他又是怎样回答的。每每想到这件事,我心里就会有无穷的愧疚感。我最对不起的是我的母亲,母亲盼我回来盼了8年。我记得我走的时候,她还有120斤重,但是我再见到她的时候她就只有90斤了,近年来身体也每况愈下。妻子一个人把孩子拉扯大,虽然我们已经离婚了,但是她这么多年和孩子一起生活没有再嫁,这么多年的委屈和痛苦都是她自己忍受的,我无颜面对这两位在我生命中最伟大也最对不起的女人。她们嘴上埋怨我的不负责任,但却给了我无限的包容,让我重回家庭,我有时真希望她们狠狠地打我一顿,让我的良心得以安宁。

  造成这一切家破人亡局面的人是谁?就是我自己。我的自私与贪婪不仅给社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给我的家人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自己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深刻地认识到,当触犯国法的时候就应当及时收手,主动承认错误,敢于承担责任,跑得了一时,跑不了一世。有句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今身处铁窗之中的我对这句话真的是深有体会。

  潜逃的这些年,是我一辈子无法忘记的经历。那几年的艰难困苦、这辈子的悲惨遭遇都是我一手造成的。如果我当时没有走,现在说不定已经刑满释放了,已经和家人团圆了。而如今,我不知道母亲的病情会不会再有反复,我不知道前妻还会不会等我出狱,我不知道接下来儿子可不可以茁壮成长。

如今锒铛入狱,除了悔恨还是悔恨,少一个人犯罪就多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我本来想让家人过上好日子,结果适得其反,给他们带来莫大的伤害。我愧对家人的照顾与关爱,愧对单位的信任与重用,愧对国家与社会的培养与教育。到案后,我对自己的罪行有了更深刻的认知。我将在服刑期间好好改造,积极表现,争取早日出狱,尽量弥补我造成的一切后果。我也希望我的教训给世人以警示,不要步我的后尘。潜逃国外,在想象中是逍遥法外,现实情况却是到哪里都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只有早日伏法认罪,才能早日为社会所包容,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四、

于勇:我的人生变成了负数

    ●忏悔人:于勇

  ●原任职务:江苏省滨海县天场镇原党委书记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4年6月10日,滨海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2014年12月18日,盐城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犯罪事实:于勇在任滨海港镇镇长、天场镇党委书记期间,于2007年至2012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现金、购物卡、贵重物品等折合人民币99.5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利。

  在2004年至2010年期间,我从普通科员晋升为统揽一方的主官,那时的我可谓春风得意,豪情满怀。我曾暗下决心,成为一名让党可以信赖的人。然而,在担任镇党委书记后,掌声、赞美声、恭维声让我冲昏了头脑,迷失了方向,步入了歧途。

  随着工作和活动范围的扩大,接触的人多了,看到的事多了,思想起了变化,特别是与一些老板客商的接触过程中,看他们一掷千金、挥金如土,出入高档宾馆和高级餐厅,享受各种高档服务时,心中难免产生自我质疑。自己能力不差,付出不少,但得到了什么?这个时候,我思想的天秤发生了倾斜,逐渐忘记了我是谁、为了谁,把身份和对组织的承诺忘得一干二净。剖析我蜕变的根源,除了宗旨意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心态失衡等因素外,最直接的原因是我认为有了钱就可以拥有一切,竭力为自己贪腐找借口。不仅如此,我还经常盘算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把别人的钱转化为自己的钱。这时我的心态已经完全扭曲,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了金钱转换器,让我在对待金钱、物质诱惑时不再徘徊犹豫。现实是残酷的,教训是惨痛的,我的人生逐渐变成了负数。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句话我听过不止一次,也不止一次在脑海中回荡。以前是我讲给别人听,今天是讲给自己听。小时候,母亲常对我们兄妹讲,不要拿人家的东西,拿人家东西是要被人笑话的,逮着就更难为情。工作后,组织上也经常提醒,可仍然没能阻止我那双贪婪的手,伸向了不该伸的地方,拿了不该拿的东西。

  “红颜守空房,白发盼儿归”。这些天来,我会经常想到白发苍苍的父母和心地善良的岳父母,还有心爱的妻子和女儿。过去,他们都以我为荣,如今却为我蒙羞,我对不起他们。我的贪腐打破了他们平静的生活,让他们失去了正常人的欢乐,带给他们刻骨的伤痛,想到这些我很后悔。我多么希望能尽早和家人团聚,早一天孝敬老人,早一天尽丈夫的义务,早一天尽父亲的责任!

  因贪腐我失去了生命中最宝贵的自由,这个人人向往和追求的美好境界将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与我无缘,本该大有作为的黄金年龄却要在失去自由中度过。我不仅走错了路,更算错了账。要想重新获得宝贵的自由需要付出多大的成本和代价啊?金钱可以买很多东西,却买不来时间和自由。

  今后,我将面对漫长的铁窗生活。我已经错了,不能再错了,我不能沉沦。这些天来,我把监狱当成灵魂清洗机,重返社会的人生加速器,把它当作走向新生的起点,静下心来,定下神来,洗涤灵魂深处的肮脏,清除思想深处的污垢。希望我的忏悔能给正走向或正徘徊在悬崖边的人以一点警醒!


五、

吴金香:我看到了“商机”……

    ●忏悔人:吴金香

  ●原任职务:福建省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6年6月2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没收赃款242.5万元,上缴国库。

  ●犯罪事实:2001年3月至2015年3月,吴金香先后担任福清市融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贸发展局副局长、经贸发展局局长、国土规划建设局局长、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其间,吴金香在项目招商、企业选址征地、土地验收发证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房地产开发商及企业负责人的贿赂款共计542.5万元。

  事情还要从2012年说起,当时我已经从福清融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来,到市国土资源局担任副局长。这在别人眼中确实是一个“肥缺”,身边的朋友比以前更多了,也更复杂,面对灯红酒绿的生活有时也觉得自己膨胀起来。自己心又大,在外投资做生意,没想到资金链出现问题,向亲戚朋友借的钱,有人已经拼命在催。不知如何是好的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我们市一黄金地段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也遇到了难题,他们项目的总平面图调整方案需要规划局审批,但时任规划局局长的陈躬华不知为何迟迟拖延,以各种理由压案不办,该公司的人急得不行。要知道审批方案一天没过,项目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数以万计。

  他们通过侧面了解到我和陈躬华关系很铁,就派出公司的经理多次来办公室找我,让我和陈躬华说说这件事。几次谈下来,我看见了“商机”,便向他们表示拿出500万元,这件事一定能成。几经周折,没想到他们居然同意了。我把这件事告诉了陈躬华,按照“哥三弟二”的方式,把其中的300万元汇给了他,项目调整事项顺利通过。而剩下的200万元被我收入囊中,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谁料到就是这笔钱彻底将我吞噬!

  回想大专毕业后,我顺利分配到福清融侨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这一干就是20年,每天都在兢兢业业为开发区服务。开始时,企业逢年过节都会给我们送购物卡和礼物,起先也会觉得不好意思,作为党员就是要服务群众,怎么能拿群众的东西?到后面,送的人多了,也就感觉理所应当,思想上开始麻痹大意,反正自己经常为了开发区招商引资加班加点,收点别人送的礼没什么。后来官做大了,管理的权限更宽了,开发区经济活跃,一些企业项目招商、选址征地,会送来几万元人民币,我也就放松了警惕,很自然地收下了。再后来到了国土资源局,一些企业厂房需要土地验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我已经对收受他人财物感到麻木,一一笑纳。就这样我一步步走向了犯罪道路,巨大的金钱骇浪,把我吞噬得体无完肤。

  在看守所里,我有时还会想起之前当领导时的样子,但也尽量让自己不去想,只是有个问题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徘徊:以前,朋友对我毕恭毕敬,但如果我不再是我,不再是那个领导干部的我,而只是看守所里的我,他们还会对我那么好吗?可能现在又有新的领导干部处在当时我的位置上了吧……


夏平:“追逐金钱美色让我滑入泥潭无法自拔”

——湖北省经信委原副主任、省无委办原主任夏平案件警示录

  处理结果:2012年9月,夏平接受组织调查,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4年8月,夏平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犯罪事实:夏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和索取他人271.65万元,价值18.58万元轿车一辆、7.12万元金条一根、4.5万元手表一块、1.06万元金项链一条,以单位名义私分国有资产852.85万元给单位干部职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等。

  简历:夏平,男,1958年5月生,武汉市人。1976年10月参加工作。2001年任湖北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6年又兼任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2009年4月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并继续兼任省无委办主任、党委书记。

夏平的悔过书

  1958年,我出生在武汉市一个工人的家庭,弟兄4个,我排行老大。因家境贫寒,我从小就懂得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小学是班干部,中学是校团委委员,高中时代我就向党组织递交了第一份入党申请书。

  1984年,我踏入了省直机关的大门,进入了公务员的行列。2001年,组织上任命我为(湖北)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6年,组织上又让我兼任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主持省无委办的全面工作。2009年机构改革后,我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并继续兼任省无委办主任、党委书记。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党组织一直在关心、教育和培养我。然而,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并没有把握好方向。我与X某某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人生经历中开始出现污点,一个腐败的毒瘤侵入了我的灵魂,不断恶化膨胀,从纵欲到贪腐,结果我失足了、堕落了,与党纪国法背道而驰了。

  我犯了严重的错误,既有经济问题、也有作风问题。所作所为,为党纪国法所不饶,伦理道德所不容,领导和同事所不齿,亲人和朋友所不恕。既不配共产党员的称号,更不符领导干部的身份。我羞愧难当,深感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家人。痛定思痛,我一遍又一遍地反思自己的人生经历和堕落轨迹,剖析自己犯错的根源,从中吸取沉痛的教训。经过反思和剖析,我之所以犯下大错,原因是多层次的。

  放松自律,放纵生活是起因。我身为共产党员,又是领导干部,受过高等教育,理应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尊、自重、自省、自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自觉抵制金钱美女的诱惑。但我却不顾自己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不顾社会伦理道德的约束,先是与X某某后又与K某某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虽然我也常常感到自责、羞愧,感到自己的行为对不起党组织的信任,对不起自己的家庭和贤惠善良的妻子,也想摆脱这种纠缠,断绝这种不正当的关系。但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一味地放纵自己,越陷越深,最后铸成大错。追逐金钱、美色让我滑入了犯罪泥潭而无法自拔。现在反思起来,自己是多么的糊涂,多么的愚蠢,多么的悲哀!对我来说,这个教训太深刻了。

  法纪意识淡漠,自作聪明,心存侥幸是成因。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钱权交易是党员领导干部最碰不得的高压线。收受贿金,自以为是一次性的交道,以后再也不来往了,不会有问题,没有去想“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道理。省无委办设立“小金库”的事,单位里人人皆知,钱物发放的范围从在职干部到退休职工人皆有份。主观臆想不会轻易有人举报,因为谁要举报,他自己经济上要受损失,其他人还会怪罪他,不去想“没有不透风的墙”“纸包不住火”的道理。以假合同、假发票在Z某某的公司冲销借款时,我也担心“东窗事发”,但受赌徒心理支配,自认为这么多干部,撞在枪口上的不会是我,不去想“天理昭昭、法网难逃”的道理。如此等等,自以为是。

  思想滑坡,宗旨观念淡化,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是根本原因。我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宗旨观念淡化,对腐败的免疫力下降。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悄然地侵蚀着自己的思想,污染着自己的灵魂,使得自己思想的天平开始向享乐倾斜。如“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错误思想,成了自己找情人、交女人的遮羞布。说到底,还是自己党性不强,思想和灵魂经不起考验。同时骄傲自满、居功自傲的思想也产生了。看着过去的同学、同事职位不断升迁,我心理开始波动,主观认为自己在副厅长的位置上一坐就是10年,干部进进出出,没有自己的份。以前那种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劲头减退了,随遇而安、随波逐流的情绪出现了,不求升迁,只求实惠的想法产生了。于是,读书少了,饭局多了,看文件少了,牌局多了。拒腐防变的弦松了,金钱美女的诱惑也就难抵御了。

  缺乏自重,交友不慎是重要原因。我经常与企业老板打交道,走上领导岗位后,手中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和行政资源,我本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抵制诱惑,洁身自好,慎重交友,但是我恰恰在这上面出了问题。在省科技厅工作时,别人说我性格随和,善交际,好接近;到省信息产业厅后,有人管我叫平民厅长,不摆架子。殊不知,平易近人的风格保留了,三教九流的习气也染了不少,讲义气、讲交情、讲豪爽却偏偏不讲原则。把同学当朋友,把同事当朋友,把商人老板也当朋友。我把别人当朋友,别人把我当鱼钓。在利字当头的商人眼中,我成了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成了权力寻租的猎物。没有坚如磐石的感情可说,也没有海誓山盟的朋友可言。这些人与我交朋友,看中的是我这个厅长的职位。所谓交友的目的也不是朋友之间的交情,而是权钱交易。

  坐在这里,面壁思过,反省自己成长经历和犯错过程的一幕幕场景,内心一阵阵的痛苦令我难以平静。我从一个曾经心中充满理想、浑身充满朝气的热血青年,一个立志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堕落成为一个与党离心离德,触犯党纪国法的腐败分子,教训极其深刻。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是被无数事实证明了的千真万确的道理,在党纪国法面前,心存侥幸,明知故犯是人生最大的赌博,赌的是人生的前途、家庭的幸福,谁都赌不起。任何人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必将受到严惩,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剖析自己犯错的原因,教训和感悟一起涌入脑海,这些教训对我而言,是刻骨铭心的,是我用沉重的代价换来的。我希望对他人有所借鉴,也希望在贪腐的路上,只有去者,再无来人。

  一失足成千古恨。反省过去,我追悔莫及,思索未来,我只有一个念头,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改造思想,净化自己的心灵,重新站起来,以自己的余生向党谢罪、向人民谢罪。

七、

李华波忏悔录:“亿元大盗”梦断新加坡

——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忏悔录

  李华波,男,1961年出生,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鄱阳县财政局基建专项资金共计9400万元,2011年1月潜逃至新加坡。中新两国在没有缔结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司法执法合作,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李实行了逮捕、起诉,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并在2015年5月9日李华波出狱当天将其遣返回中国。

  我从事财政工作30年,曾多次得到嘉奖,从没在工作中出现差错、受过处分,为什么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究其原因,在2011年我出国前,自己的行政级别依然是科员,连副主任科员的工资水平都没有达到,觉得自己一生就这样到头了,心中有不甘心的感觉。那时私欲、贪心在膨胀,特别是与徐德堂(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城区信用社原主任,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接触后,看到他开豪车,穿着名牌,经常出入宾馆、酒店、舞厅等,羡慕他的那种生活方式。当他与我说盗取财政资金之事时,我们臭味相投,一拍即合。此时我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忘记了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甚至忘记了自己曾经站在党旗下宣誓,永远忠诚于党的事业,做人民公仆。我从事财政工作多年,深知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的紧要性和重要性,自己本应该是国家财富坚定的“守护神”,如今却变成疯狂盗取财政资金的硕鼠,变成人人唾弃的“亿元大盗”。我的所作所为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在政治上和社会上都产生极大负面影响,我愧对党和国家多年的培养教育。

  在潜逃新加坡期间,我岳父、父亲先后过世,作为人子,没能在他们临终前送上一程,深感愧疚不安。我岳父曾是鄱阳县粮食局一个乡镇粮管所会计,他曾自豪地对我说,他做几十年会计工作,从没有利用工作之便贪过一分钱,账目上从没有错过一分钱。我当时作为财政人,也曾为岳父的敬业精神感到敬佩和骄傲。我父亲曾在鄱阳县多个部门担任过领导职务,从小他就告诫我要清清白白做人,不要做亏心事,钱够用就可以,他到去世时仍和我母亲住在一间陈旧的平房里。可我就辜负了他们,我的事情对他们二老离世都有影响,他们是带着悲伤、抱着遗憾离开的。每思至此,我心如刀割,仰天长叹,愧为人子。

  由于紧张、害怕,我性格上逐渐产生很多变化,爱人、女儿因此为我担心,看到她们母女在一起抱头痛哭,我就在心里责骂自己,为什么要做这种事,让她们如此伤心,为什么一家人不能和谐平安地生活在一起,为什么不能给她们一个完整的家。我的事情在网上出现后,爱人和女儿多次劝我回国自首,还对我说,不管我以后判多少年,她们都会等着我回来。我能顺利回到祖国与她们相劝是分不开的。在此,我谢谢她们,同时我也要对她们说声对不起,在你们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再也不能为你们挡风遮雨,特别是我的女儿们,由于我的犯罪将会使你们的人生道路充满艰辛和坎坷。希望你们能跳出我的阴影,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快乐人生。每思至此,感叹自己,作为丈夫,枉为人夫,作为父亲,愧为人父。

  当我乘坐飞机在新加坡降落后,我并没有出逃后的轻松和快乐感觉。作为一名逃犯,我依然是恐慌、害怕和不安。在新加坡期间,我也与当地不少新加坡华人接触和交谈,当听说我是移民来新加坡的中国人时,他们都仰慕地说,现在中国变化太大,国家强盛富裕,人民有钱了。过去都是中国人来我们这儿打工赚钱,现在新加坡人也去中国打工赚钱。祖国强大飞速发展,的确使我当时在海外作为一名中国人而感到自豪。但作为一名盗取国家钱财的逃犯,我为自己所作所为而感到羞耻,自己不配做一名中国人。有时候,自己也在想,假使真的能侥幸逃脱国内法律的惩罚,在国外苟活,一生也没什么意义。因为永远都背负逃犯的罪名,失去的不仅是名誉、地位,更是众多的亲人、朋友。在一个没有亲情、友情的异国他乡孤独地隐藏着,真的觉得自己很悲哀,很累、很烦的时候都找不到一个相知、相识的朋友来陪自己喝一杯。酒虽然美,但自己一个人喝时就觉得是在品尝人生苦酒。每天都在这种惶恐、落寞、寂凉中度过。

  在新加坡期间,我通过国内亲属联系了鄱阳县检察院,并且写信给鄱阳县检察院检察长,表示了回国自首的意愿。但是,由于我正在新加坡接受新警方调查,也害怕面对回国的后果,我聘请了新加坡律师,当时听信律师的话,说可以利用新加坡法律和中国法律差别来逃避法律惩罚。应我家属的请求,中国驻新大使馆人员到新加坡监狱对我进行了领事探望,告知我先期回国的爱人和女儿在家平安、开心。我的妻女和国内亲人都希望我能早日回国自首,此时,我认真反思自己,在国外这几年,从我所见所闻,以及国内外媒体报道及网络舆论等,都深切感受到了中国影响力和国际地位的显著提高。中国人权在进步、法制在完善,所取得的成就更是举世共睹。很多国家都配合中国追逃追赃,美国、加拿大的官员都曾明确表示,将协助和配合中国政府缉拿逃往他们国家的贪官。特别是中国开展了全球缉拿贪官的“天网”行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你逃往世界任何地方,终将难逃这张法网。我想我唯一的出路,就是正确面对自己所做的事,主动争取回到祖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在决定回国自首的一刹那间,我觉得自己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当我乘坐飞机抵达首都机场时,飞机舱门刚打开,飞机上一位追逃工作人员对我说,北京气温较低,你只穿一件衬衣,找一件衣服给你穿,这时另一位刚上飞机的工作人员就脱下他自己的外套给我穿。我当时不同意,说你也只穿了两件衣服,脱了外套你也会冷。他说不要紧,他年轻,一定要我穿上。外套虽薄,但我心中涌起阵阵暖流,我看到了祖国母亲并没有因为我的犯罪而嫌弃我、鄙视我、抛弃我,而是关心我、照顾我,给予我尊重。当时我心中就对自己说,我应该早点回来,向祖国母亲谢罪。回国后,在看守所期间,相关工作人员也多次和我谈心,让我放下包袱,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在规定范围内给予我生活上的关心和照顾。办案人员文明办案,管教民警文明执法,看守所规范化、人性化管理都使我感触尤深,使我感受到亲情和温情。

  我要对已经去世的父亲、岳父说,你们的不孝之子回来了,他知道错了,愧对你们的养育之恩,希望二老在天之灵能够宽佑,更希望二老在天之灵能够安息。

  我从决定回国自首那时起,就对自己说,一定要配合好司法部门,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经过,只要是我知道或者需要我做的,我都一定会积极配合,同时也希望国家能够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会认真改造,重新做人,珍惜好这个机会。

  由于我的犯罪给国家财产、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此请允许我诚恳向国家和人民谢罪。




八、

杜国庆:劳模的光环让我迷失了自己

    ●忏悔人:杜国庆

  ●原任职务:江苏省淮安市发改委工业处处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6年6月7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犯罪事实:2010年至2013年,杜国庆在担任淮安市发改委工业处处长期间,利用负责国家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预审、验收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6.5万元。

  工作之初,为了把工作做好,我努力过,洒下过汗水,先后被表彰为市十佳勤廉公仆、市建设项目功臣,还获得了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

  但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物欲横流、拜金主义的盛行让我逐渐把理想、信念、远大目标置于脑后,我生活中的奢侈之风日益浓烈。我开始热衷于交往迎来,与形形色色的企业老板称兄道弟,内心里构筑的反腐保廉防线也逐渐松动、溃断。

  我还记得,第一次接受别人赠送的礼物是一条中华烟、两瓶郎酒。当时,我是推辞再三,但经不住送礼人的再三劝说,最终收下。收礼后,我惴惴不安,去退还,还是留作自用,我的思想斗争非常激烈,最终我还是留作自用。我收受礼物的心理趋势就是“始而惭焉,久而安焉”,收礼时,我已完全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也把入党誓词抛到九霄云外,贪婪之心昭然若揭,变得无所顾忌、麻木不仁。随着与外界交往的扩大和自身廉洁防线的失守,我在腐败的路上越走越远,在腐败的深渊里越滑越深。

  尽管我是一名普通公务员,但是家庭日常开支和生活安排还是充裕的,一定程度上我是不缺钱的,我为什么要贪钱,首先是自己私欲膨胀,金钱占有欲强烈,其次是源于生活中曾经发生的一件事,这件事让我为钱而愁、夜不能寐。

  2007年11月7日,我的父亲因患脑梗塞被送到淮安市二院急救,抢救时挂进口药水,每天需要3600元。由于我父亲医保在县城无法转到市二院,每天药费需要用现金垫支,而我姐姐和妹妹是下岗职工,筹资的事情就落到我一个人头上。我每天一睁眼,就要考虑钱的问题,总算熬过了第一次住院。以后,我父亲住院开始成为家常便饭直至去世,其间,我为筹钱确实发愁,个中滋味终生难忘,由此导致我追求金钱、贪欲变大、不能自拔,把自己推进腐败的深潭,最终触犯法律。

  走到今天犯罪的这条路,面对结下的苦涩的恶果,想着自己造成的恶劣影响,我感到对不起组织,辜负了组织上长期对我的培养和鼓励。我对不起父母、妻儿,辜负了家庭的殷切期望和美好要求,当他们在最需要我照顾时,我却离他们很远,成了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人,逃脱了我应承担的重要责任。我也对不起自己,我从一个农村青年一步步走过来,吃了不少苦头,看了别人不少白眼。现在,我只有抛弃一切幻想,全力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我将对自己的罪行深深反思,努力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用实际行动接受给我的任何处理决定。


九、

王小华:开始点滴小贪日积月累难收手

    ●忏悔人:王小华

  ●原任职务:江苏省盱眙县城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涉案罪名: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6年7月20日,江苏省盱眙县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合并执行二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犯罪事实:2011年11月至2013年期间,王小华在明知盱眙县五洲国际一期工程没有建筑图纸,不符合渣土处置外运的情况下,三次违规审批,给国家造成120万元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贿赂共计18.7万元。

  我入党已经二十二年了,工作也三十多年了,本期望着能够再好好为党工作几年,为人民奉献几年,平平安安,欢度晚年,但是就是因为进了城,提拔无缘,升迁无望,我心理产生不平衡,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发生了扭曲,从一点一滴开始,不知不觉就走向了堕落。“虚荣、贪婪、好胜、好权”,让我在人生最关键的时候,翻了船、掉了队、落了伍,这些我咎由自取的结果让家人伤心,让朋友痛心,让组织失望,让同事惋惜。

  在权力面前,我忘乎所以。权力应该是人民的,不是自己的,权力应该拿来为人民服务,不是为自己服务。我做事不讲原则,不按规矩,不听劝阻,我行我素,尤其在渣土审批管理上,我丧失了原则,为少数人谋利,这是我最大的错误,今天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罚。当年我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远赴他乡,靠着努力,靠着招商引资获得了组织信任,一下子从副科提拔到正科岗位。给我更大的权力,这本是对我的重任,可是我却飘飘然起来,过去的拼命三郎、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满腔热情的干事劲头看不到了,人生观、价值观取向也明显不一样了,我权力大了,欲望却也大了起来,贪心也大了起来,做事也任性了起来,执法、处罚不公了起来,人情人面打不开,在权力面前,我丧失了原则,做下了错事,让我后悔终生。

  小时候,我就知道:“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人家的东西不能拿,《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我也常常唱,没有想到,这些最简单不过的道理,我却忘到了脑后。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我嘴上讲的,与实际做的,明显口是心非。嘴上说公平公正,我却还是为自己人谋利,实际想想,就是因为拿了别人钱,磨不开面子。都是贪心作怪,私心作怪啊。要不是自己收了别人的贿赂,我也不会身陷囹圄、不能与家人团聚、不能自由自在地生活,这些都让我悔恨终生啊!

  我今天的一切,都是从一顿饭、一包烟、一瓶酒到一张卡,再到一千、两千、三千、五千、一万元积累而来的,在金钱面前,我终未能守住底线,日积月累,积少成多,从而铸成了今天的大错。今天我将接受改造,我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在家庭里做一个好父亲、好丈夫,在社会上做一个有用的人,回报家庭,回馈社会。


十、

练昌金:一把手的“自由”让我在商业贿赂中倒下

     ●忏悔人:练昌金

  ●原任职务:海南省白沙县人民医院院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4年9月30日,海南省白沙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对其退出的赃款17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犯罪事实:2010年至2013年,练昌金在担任白沙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他人承建医院住院综合大楼、门急诊综合大楼及药品、医疗耗材器械采购方面给予关照,收受人民币176万元。

  服刑快两年了,对于往事我不敢去想,常常以泪洗面。案发后,熟悉我的人都百思不得其解,身为白沙县医院院长的我,工资收入并不低也不缺钱,为什么还铤而走险,大肆收受贿赂呢?分析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那就是我在人生的关键时刻,忘记了共产党员要始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挡住金钱的诱惑,最终掉入受贿犯罪的旋涡。

  在金钱诱惑面前,我意志不坚定,图利起祸端。具体表现在:遇到工程老板、药品推销商送钱时,我态度不坚决,意志动摇。我深知,真正想成为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太难了。为此,我无奈过,动心过,渐渐地我的自制力减弱了。结果是一念之差悔恨终生,一失足便坠入了犯罪的深渊。

  其实,我收受贿赂,却不敢使用,怕有朝一日东窗事发,好将不义之财退出来,以求组织上原谅、法律上宽恕。为了这些不义之财,我背负着巨大的精神压力,怕被发现,所以我一直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

  当办案人员找我谈话时,我感到出事了。我感到内疚的是,作为一个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我没把握好自己,没把握好手中为民服务的权力,最后跌倒在受贿的烂泥中,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其实,每次受贿后,我都寝食难安,整天忧心忡忡,我把受贿得来的钱都存放起来,不敢花一分钱。趁着办案人员找我谈话的机会,我决定主动坦白认罪,并退出了176万元赃款。这样,我心里才会得到一丝安慰。

  深刻反思,我没有从高从严要求自己,导致个人的价值取向出了问题,不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而是在不良风气的影响下,放松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开始以权谋私,收受好处费。这是我犯错误的根本原因。面对复杂的现实,我开始也想做一名勤政廉洁的领导干部,可情况很难遂人愿。特别是对一些老板、包工头的吃喝送请不再有戒心,对他们从送烟酒到送钱财的行为难以拒绝,开始“入乡随俗”地接受了。结果一步陷进去,就越陷越深。

  我为何最终马失前蹄,沉船呛水,沦为罪犯呢?问题的关键在于,自己是医院的院长是一把手,医院建楼,工程给谁,采购哪家医药公司的药品自然是自己说了算,没有人能管得了。加之,自我约束心理渐渐消失,最终在商业贿赂风中倒下。

  被法院宣判后,我内心深深悔恨:当时真不该收这些钱。面对现实我深刻反省:我愧对党和人民的培养,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我却收受了贿赂,成了人民的罪人。


十一、

肖玖毅:我的堕落就在于没管住心

  ●原任职务:云南省永善县教育局副局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6年6月8日,云南省彝良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罚金10万元。

  ●犯罪事实:2013年至2014年期间,肖玖毅利用职务之便,在基建工程和学校综合楼及宿舍建设项目中,收受8名工程建筑老板的贿赂共计27.08万元。其后,肖玖毅在“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等教育活动对照检查中,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于2015年3月15日主动到永善县纪委投案自首,并将赃款全部退缴至检察机关。

  2008年4月,我被提拔为县教育局副局长,是当时全县县直部门中最年轻的副科级领导。在最初的4年时间里,我协助局长分管基建和安全工作,在全县考核中至少有2年都获得了一等奖,同时也未出现一起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那时,我很珍惜拥有的一切,我从不为哪个亲戚谋半点与工作相关的事;曾有老板连续3个晚上提着烟酒在我家门外守候无果,含恨离去;也有老板放了东西在我家门前,其后我叫人退还……如此种种,那时的我洁身自好,常以改善县里学校办学条件为己任,为破解工作中的难题而夜不能寐。

  但2012年后,局里调整了班子分工,我不再分管项目建设。此前常来我办公室的人不见了,那些每每见面都笑容可掬的老板与我偶遇时也是象征性地打个招呼……这让我心里有了不平。2013年,为快速推进黄华镇的“朝阳集镇”建设,县里决定抽调5名懂建设的领导去现场蹲点督促指导移民房屋建设,我是其中之一。建设任务完成后,一同前去的其他同志在职务上都有所变动。这让我在思想上有了一些期待,可最终,我的期待没有出现。于是,我慢慢地变了,变得不满现状,总认为自己做得比别人都好,感到自己的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于是,我的理想信念逐渐动摇,宗旨意识不断淡化,最后没能守住底线、溃于一隅……在不知不觉中,我逐步放松了警惕,开始收钱了。从第一次既忐忑又心存侥幸,到后来收钱都不会脸红。可耻呀,在短短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我竟然收了七八个人的钱!

  我总是以工作多为借口,没有做到心静、身正!常说“每日三省吾身”,我却一个月也没有反思一次。我把组织赋予我的权力当作是自己的权力,我把集体的成果归功于个人努力,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我把它与私利挂钩,与人情世故挂钩,从而让我偏离了轨道。

  多少次,我问自己到底是人还是鬼!痛定思痛,我终于明白,在自以为还是一个有良心的人时,我却不知不觉中滑向深渊。我的堕落就在于没有管住自己的心啊!

  面对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我不抵赖、不推卸,既然犯了错误,就要对错误的后果负责!干了坏事,我就要用我的实际行动来弥补。我将积极接受党纪和法律的惩处。不论明天如何,不论身在何地,我都会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重新塑造好自己,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做一个纯粹的人、干净的人!


十二、

“百名红通人员”付耀波、张清曌忏悔录

天涯海角的煎熬 ——"百名红通人员"付耀波、张清曌忏悔录

  付耀波、张清曌在与我未建交国家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下称“圣格”)被捕,格林纳达、巴巴多斯、圣格等国对我追逃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二人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后潜逃,在外逃案件中较为常见。有关方面已起底该案,追究责任,堵塞漏洞。纵观类似案件,扎紧制度篱笆、坚持纪在法前、监督制约权力,是防止公款被染指、小错酿成大错的关键;而时刻警醒自己,加强法纪和道德意识,克服贪念,则是公职人员应切实面对、关系自己和家人能否幸福平安的人生课题。

  付耀波,男,1966年出生,辽宁省本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案件审理科原科长。张清曌,女,1972年出生,辽宁省本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原出纳员。二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巨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公款,2014年9月潜逃出境,先后流窜多国,最终在加勒比海岛国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下称“圣格”)藏匿。2014年9月,辽宁省本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付耀波、张清曌立案侦查。2016年2月6日,在有关国家警方配合下,辽宁工作组在圣格首都金斯敦郊区的大山里将二人成功抓获。

  我叫付耀波,“百名红通”第39号,因涉嫌贪污罪于2016年2月在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被捕。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小恶积累便形成大罪,我的噩梦就是这样开始的。

  起初,我利用职务之便和财务漏洞,伙同同事张清曌挪用企业暂存在我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时,并没有想到会发展到今天的地步,只是想利用时间差将还没有存入银行的保证金投入股市快进快出挣点小钱,可没想到投入便亏,再投入再亏,在短短的10余天里投入的保证金已经损失1/4。此时,认为是运气不好的我,又一次做出错误的决定,追加投入。就这样陷入无底的深渊。

  在产生巨亏无法再通过股市搏回时,我彻底崩溃了,每天惶惶不可终日。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我想到了死亡,曾在药店里购买两瓶安定片,准备一死了之,但最终还是没有勇气。经与张清曌商量,又一次做出错误的决定——选择出逃。此时的我,对出逃生活是陌生的,也想到过程的艰辛,但担心贪污败露、害怕坐牢的恐惧心理让我误认为外逃是唯一的选择,于是便开始了出逃准备工作。2014年9月12日,我们瞒着家人和同事,利用单位休假的机会从沈阳飞往国外,踏上一条不归之路。

  因为是畏罪潜逃,一路上我们没有任何心情欣赏异国风光,经过13天的行程辗转五个国家,来到计划中去往圣格的第一个岛屿。导游把我们领到了一个极其破旧的旅店,门窗都没有玻璃,屋内温度在35℃以上,只靠一个小换气扇通风。我们住下的当天,我就发起高烧(估计在38—39℃)病倒了,连续几天都在昏睡中。我出国前在北京机场买过6盒安宫牛黄丸,往常在国内时发高烧只需一丸即可痊愈,但此时连续吃了四丸,仍然没有好转。饮食上更是不堪回首,由于吃不习惯当地的食物,每天只能以面包和水果充饥,就这样我们在这里过了三天,等来了去圣格的客船。我在昏昏沉沉中被带到船上,在船上碰上一个华人,这让我担心不已,害怕暴露身份,只能告诉他我们是出来旅游的……经过6个小时的航程,终于到达了目的地。由于已经接近傍晚,导游便就近找了一个旅店住下了。次日凌晨,我们饥饿难耐又没有吃的,便想起包里还有2根胡萝卜,便用热水器煮熟了,每人一根吃了,算是我们在这个国家吃的第一顿饭,现在还记忆犹新。直到临近中午,导游才回来说找好了出租房,并要结算导游费用,由于人生地不熟,我们被导游勒索了不少钱,也没有办法,只好忍气吞声。接下来的不适应开始袭来:租的房子没有纱窗,天热需要通风每天都开着窗,蚊子多的惊人,在客厅每天点三盘蚊香也不解决问题。短短几天,身上被咬了20多个包,后来在34—35℃的情况下也只能穿着长袖衣裤。张清曌起了疹子,此时我们真的害怕了,以为是当地的传染病,又不敢去医院,只能让她大量喝水,想以此排毒……由于条件太艰苦,我们不得不去找了第二个住处,才算是有了一个稳定的居所。

  接下来的16个月里,窘况主要有三方面。一方面是害怕。天天怕被抓,在惶惶不安中度过。我经常上网查找出逃后国内的信息,主要看的是国外的中文网站。先是得知已经被列入“百名红通”,接下来便是“天网”行动和大量的外逃人员被抓的信息,自己又一次陷入惶恐中。由于我们犯罪,原单位的多名领导被判刑和处分,我更加感到由于一时的贪念,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人,十分后悔,备受煎熬。

  第二方面就是病痛。我在出逃之前就患有高血压、胃溃疡和胆结石。出逃前的2014年初,结肠部位就开始微痛,疑似结石,因为临近出逃日期,我也无心治病,就想听天由命吧。出逃圣格期间,我的结肠部位经常剧痛难忍,也不敢去医院,只能偷偷去私人诊所,检查不出毛病。后来听说即使是当地大医院,医疗设备也不具备排石的最佳条件。饱受病痛折磨的我经常暗自流泪。每天望着对面的山坡,想到长此以往,我这把骨头很有可能就葬在这里了……

  第三方面就是想家。想亲人、朋友,这是无法回避的事实。我想自己的父母,他们都80多岁了,身体也不是太好,自己犯下如此大罪,我很是担心父母知道后会不会挺不住了。回想我这一生,没有为他们做过什么,当他们老了正需要自己的时候,我却在地球的另一面不敢回去,甚至都没脸道一声平安。在临出逃之前,我甚至为他们联系了一块墓地,但不知内情的哥哥没有同意,我唯一可以为父母做的事也这样搁浅了……出逃后想家的时候,我只能通过存在电脑里的照片来缓解对父母的思念……想妻子的思绪就更加复杂,我愧对她,她跟了我22年,我留给她的只有痛苦。想她的时候,我经常通过她的QQ空间查看她的动态,关注她的现状,后来想起我们曾一起在网上下围棋的事,便每天在网上看她下棋,每天都陪她下线才去睡觉(尽管她不知道我在看),也算与她更近了一些。

  2016年2月1日(中国的传统节日小年)中午时分,我听到外面急促的敲门声,开门后一群黑人警察向我出示了搜查令,说我们涉嫌非法居留,需进行搜查,两名中国警察走到我身边说你应该明白怎么回事吧,我的心一下子由紧张变得反倒踏实了。外逃的16个月里,我每天都在恐惧、病痛、想家的日子里煎熬着,自己也时常想这样的日子还不如回国坐牢,我当即表示愿意回国接受调查。

  在随后被押解回国的途中,工作人员给予我人道主义关怀,并耐心细致做我的思想工作,使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选择,我放下了包袱,主动交代情况。当飞机缓缓在首都机场降落时,我知道我“回家”了,下飞机后医生给我做了检查并给我服用了降压药,种种细节让我感受到了文明执法,看到了祖国法治的进步。

  现在的我万分后悔,后悔自己曾产生贪婪的邪念,犯下滔天罪行,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及时投案自首而选择了出逃。要是早点投案,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会小很多,我也不必在外煎熬这么久,甚至差一点死在国外。

  我深知这些悔恨为时已晚,现在我只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宽大处理。

  我想对仍出逃在外的人们说,海外逃亡的日子是没有出头之日的。我查看国内反腐信息时,记得有逃亡海外20年的人也落网了。试想如果当初早些归案,20年后的今天,他也许已经获得了自由,人生中可能还有相当长的时间过自由的生活。早一天回来,早一天获得自由。我出逃计划已经够缜密了,准备了三年,最终选择在未与中国建交的圣格藏匿,也断绝了与国内亲友的联系,但最终还是被抓了。因为当今国际司法执法的合作,金融系统的互通,媒体资讯的对接,都早已超出我们的想象。国外没有避罪天堂,回国认罪伏法是唯一的正途。

  我叫张清曌,“百名红通”第41号。2016年2月的一天中午,我在圣格租来的房子里午休。突然,房门被敲响了,有两三个当地警察进了屋子,这时我一抬头,又看到几个中国面孔的人,一瞬间,我都明白了。

  此时,尽管我脑子里还是懵的,但内心却很平静,没有要反抗、逃跑的念头。我当即表示愿意回国。是的,我愿意。在逃跑了一年零四个月后,我感到累了,我的心很累。尽管我没有勇气主动回国自首,但既然警察找到了我,他们就是来带我回去的,我不会拒绝,甚至觉得松了一口气,我可以回家了。我非常想回家,经常幻想怎么回家,现在不用再想了,没有选择的选择就是最好的选择。

  接下来的几天,我夜不能寐,开始回想往事,深刻地思考一些往日不敢想、不愿想的事。

  1972年,我出生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我的父亲是一位工程师,我的母亲是一位老师,他们40多岁生了我,对我十分宠爱。我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他们都大我很多,所以我几乎相当于一个独生子女般长大,养成了任性、不太会为他人着想的性格。

  到劳动监察支队工作后,我接手了支队的出纳工作。2006年,支队实行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大量的钱涌进了这个账户;与此同时,又是股市蒸蒸日上的时候。在这个我认为是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候,我和我的上司付耀波没能管住自己的手、自己的欲望,滑进了犯罪的深渊,走上了贪污歧途,不断把钱投进股市,一直赔、一直投,直到有一天清清楚楚地确认,我们再也不可能堵上这个窟窿了为止。我这才意识到,我犯罪了,我犯了不可饶恕的大罪了。我知道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的钱意味着什么,我贪污了这笔钱,会给社会造成多大的不良影响。我害怕了,非常害怕。

  于是,我们做出了一个更加错误的决定:决定逃跑,跑到国外去。我们在网上找了一家代理移民的公司,想通过办移民,给自己找一个相对合法的身份,以便在国外隐匿。尽管花了很多钱,但第一次办移民还是失败了。紧接着,又开始了第二次办移民。在此期间,为了应付各种审计、检查,我们想了很多办法,搞得身心俱疲。那个时候,我每晚都很久不能入睡,白头发冒出一大推。为了缓解压力,也为了做出逃准备,我开始大量购买奢侈品和珠宝首饰。然而,事与愿违,疯狂购物始终不能抵消内心的负罪感,却使我产生了破罐破摔的念头,形成恶性循环。

  当移民手续办下来,拿到护照的时候,出逃已经迫在眉睫了。接下来,按着事先设计好的路线,我们辗转了五个国家,最后到达圣格定居下来。

  回忆至此,查找自己违法犯罪的原因,不外两点:

  一是信仰缺失,欲壑难填。尽管我父母从小就教育我要做一个好人,不能违法乱纪,但我从没有一个坚定的信仰,既没有理想,也没有方向。在我的观念中,作为女人我想要过得舒服一些,体面一些,继而是更舒服一些,更体面一些。而这些需要金钱来支撑,于是道德底线已不足以拦住我摄取的欲望。古语有云:欲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时至今日,我觉得过去最诱惑我的东西,都失去了吸引力。我曾经以为我需要一片海,其实我只需要一杯水;我以为我需要一栋别墅,其实我只需要一个温暖的家。而事到如今,我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拥有这些了。

  二是法律意识淡薄,一错再错。在我炒股赔到还不起之前,我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这种做法是一种犯罪行为。我的潜意识在替自己辩解:这不过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一种方法而已,只要我能很快地把钱还上,把账做平,这就不是个事儿。正是这个愚蠢的念头,使我在犯罪的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停止炒股时,我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但是因为害怕惩罚,我没能做到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反而心有侥幸,变本加厉地贪污公款,给国家造成了更大的损失、更坏的影响,也使自己越来越远离救赎。

  外逃至圣格之后,我们租了一个房子,开始了隐居生活。我几乎每天都会哭,我想孩子、想我妈、想家,其实从我离开家,关上家门的那刻起,我的眼泪就没有哪一天干过。我每天不停地想,我这样走了,我妈会怎样、我女儿会怎样、我爱人会怎样、我的同事、我的领导会怎样,我带给他们的伤害,也许我今生都无法弥补,自责像一条蛇一样藏在我的心里,时时啃噬着我。

  我心里还有一种恐惧,我常常会想,如果我再也回不了家,最后客死他乡,或是时间长了,家里的亲人们习惯了我不在身旁,从而渐渐地把我遗忘,我该怎么办?每念及此,我都会害怕得喘不上气来。

  漂泊异乡,最难熬的不仅是文化差异、语言差异、饮食差异等,还有那种没有归属的孤独感,而像我这种负罪潜逃的,感觉尤甚。我们不敢与大街上遇到的华人打招呼,更不敢交流。为了少与人接触,除了买生活用品,我们从不上街,每次购买日用品大概都要间隔20天左右;我们也不敢与家人联系,既怕暴露自己的行踪,也怕给他们再带去新的麻烦与痛苦。我是多么想知道我女儿长多高了,学习成绩怎么样,有没有人笑话她,她受没受委屈;我那患有老年痴呆的妈妈,她还记得我吗?

  每天无所事事,让我有一种没有价值了的感觉。一个人没了价值,是不是就可以去死了呢?

  心情的抑郁,导致我即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也无心享受,每天不是这疼就是那疼,生活质量更是谈不上。我甚至怀疑,再如此过两年,我是不是就能自己抑郁死了?

  在中国刑警出现在我们面前的那一天之前,我们本有机会按半年一换地方的想法,到别的国家去,但我们放弃了。逃到今时今地,心累了,不想再逃了,抓到我,我就认了。回国的路上,追逃人员开导我们,告诉我们人生还很漫长,只要诚心担责,有心向善,未来还可以美好,让我体会到了深深的温暖。

  最后,我想对贪腐和外逃人员说些话。我的忏悔于我而言为时晚矣,但之所以有此忏悔,除了抒解自己的心怀,真心希望警示他人,以此为鉴,不要重蹈覆辙,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那些飘在外面的外逃人员,如果不是泯灭良知,我认为必对自己的罪行有所愧疚,那种心理上的自我惩罚是无期的,痛苦也是无期的。与其在外无期地受鞭打和拷问,不如回到犯错的地方主动接受惩罚,这样才有出头之日。

  我藏匿的国家与中国并未建交,我是偷渡去的,当时以为到了天涯海角。即使这样,我们仍没能逃脱,当地政府还派出警力全力配合中国抓捕,祖国力量的强大使我深受震撼。

  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出狱,妈妈还可以等到我服侍她老人家。希望青春期没有妈妈陪伴的女儿,能接受我用余生陪伴她。我还曾经有去边远山区支教的愿望,希望有生之年还能实现……




十三、

张德平:危险的第一步

    ●忏悔人:张德平

  ●原任职务:江苏省镇江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某工程建设管理处副组长、甲方代表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6年5月23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罚金35万元人民币,没收赃款762712元,上缴国库。

  ●犯罪事实:2010年11月至2015年春节前,张德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贿赂共计762712元。

  人到这个时候没有不后悔的,世间最缺少的也就是“后悔药”,我又何能例外?面对从天而降唾手可得的诱惑,看到的只是眼前的利益,谁会顾及犯罪后果呢?事实上犯罪从脚跨出去的那一步起就已经注定成为事实,想灭也灭不掉,想逃也逃不脱,这是多么危险的第一步啊!

  从第一次收受别人汽车时的心存侥幸,到后来利用手中的权力心安理得地收取他人的“感谢费”,甚至开口找人要这要那,自己都不曾想过,在犯罪的道路上已越陷越深、越走越远。没有想到哪天会东窗事发,侥幸、担心、恐惧终究解决不了已经犯罪的事实,事发只是迟早的事。

  回想2010年11月以来,有的人为了“感谢”主动送一些好处费给我,有的是“互利互惠”,有的是自己贪小便宜、找借口要好处,以为别人送给我是应该的,就有收之坦然的感觉,何曾想到,危险正逐步靠近。

  曾经为参加重点工程建设而自豪,现在工程开始不久,我就倒下了,归根结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受社会上拜金主义思潮影响,不拿白不拿,认为自己是一介平民,没有职权,也没有地位,与贪官丝毫沾不上边,反腐怎么也反不到自己头上。二是法治观念淡薄,思想警惕放松,没有抵制住金钱的诱惑,在贪婪的道路上一旦迈出了第一步,后面就越走越深,最终不能自拔。三是心理有些失衡,想得到其他方面的补偿,对别人送来的钱物,认为是我为他们处理问题后的一种感谢。四是贪占便宜思想严重,家中装修时,我找相关单位要材料,叫工地上人帮忙做,一方面认为他们做事可靠,不会玩弄我,另一方面认为揩他们一点油也不算什么。

  因为自己的欲望和无知,我越过了法律底线,贪欲、赃款赃物都将我推下万丈深渊,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浇灭了家庭的欢乐。真的不敢想象,年过八旬的父母第一次听到我的消息,受到的打击如何承受;真的不敢想象,人生只有一次的女儿婚礼场景会是怎样的尴尬;真的不敢想象,孤苦伶仃的妻子,一个人怎么在家生活;真的不敢想象,我要度过多少个失去自由的白天黑夜。

  没生病时体会不到身体的重要,没犯法时体会不到法律的威严,失去自由时才懂得自由的珍贵。面对高墙外的阳光、飞鸟、鸣虫,我感觉自己是多么可怜。人生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愿意抛弃金钱,选择自由;我愿意抛弃欲望,选择守法。如果还有机会,我一定遵纪守法,用自己的一技之长,为社会作点贡献。


十四、

林中校:明明可以把握住的,我却偏偏没有

  ●原任职务:海南省澄迈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玩忽职守罪

  ●判决结果:2015年12月3日,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八年。

  ●犯罪事实:2009年至2013年,林中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先后多次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07万元;其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尚有人民币460余万元、9.7万港币、0.29万美元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同时其怠于履职导致地产商一房多卖,造成经济损失上亿元。

  我当上了局长以后,手中掌握了实权,感觉比以前更受人尊敬了,也有人给我送钱来。一段时间后,我觉得收钱也没人知道,胆子就大了。可再过了一段时间,我又有些害怕,怕被人知道,担心被发现。这其实是个痛苦的过程,我很受煎熬。5年多时间,我利用职务之便收了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和工程队老板的200多万元,还有一些收了却不记得的钱。

  我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根子是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些年来,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我头脑里产生一个误区,错误地认为我手中的权力,是上级个别领导给的、是自己奋斗出来的,社会上出现的钱权交易,我也觉得不足为奇。有的人为什么送钱给我?主要看中的是我手中的“权”,利用我手中的权为他们办事!现在我醒悟了:要当好党的好干部,必须要耐得住清贫,掌权的时候,一定要牢记是在为人民掌权,绝不能以权谋私,更不能搞权钱交易。

  我所以走上犯罪道路,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世界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由于受市场大潮的冲击、金钱的诱惑,我的世界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步蜕变,追求享乐。我在“双规”期间有人问我:你出门坐汽车,天天接待陪吃喝,每月工资五六千元,待遇这么高,为什么还收别人送的钱财?像我这样贫民出身,官当到这样,收入这么高,应该满足了。但此时我已经私欲难平,最后走了犯罪道路,一切都失去了。哎,钱这个东西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当双手被冰凉的手铐锁住的时候,我才知道从此已失去了自由。从那时起,我才真正体会到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真正含义。这一失足,不仅失去了自由,毁掉了我原来美好的前程,也伤透了亲人的心。

  突然间与世隔绝,我的痛苦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有时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有时我又胡思乱想。想起过去的事,我的心里阵阵发痛,想起熟悉的人,特别是培养自己、厚爱自己的师长,我万分自责,感到无地自容。在被审查的日子里,我无时无刻不在自责,我为什么不遵守党纪国法?为什么没能把握自己?为什么交友不慎?为什么不拒绝不义之财?为什么不珍惜幸福的家庭?无数个为什么,都是自己可以把握的,但我却偏偏没有把握住!

  一想到这些,我就日不思食、夜不入眠。真后悔自己不该用权力敛取那么多的不义之财,可惜世间没有后悔药啊!


十五、

黄云华:身旁的人从我眼神里读出我想要什么

    ●忏悔人:黄云华

  ●原任职务:重庆市巴南区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2年11月30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

  ●犯罪事实:2004年至2007年,黄云华利用职务之便,指定保险公司承接巴南区建工险业务,从中索要和收受感谢费20余万元。此外,还低价从项目承建商雷某处购买一辆轿车,从中获利7.7万元。

  多年来我接受党的教育和培养,一直告诫自己必须严格要求、全心全意投入到党和国家事业中去,可我却未能坚持到底。我从刚开始的惊讶、不习惯,到心平气和地接受服务对象、基层单位企业的红包。面对腐败拉拢干部的不正之风和潜规则,我败下阵来,未能坚决予以斗争,毁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时至今日,我痛定思痛,悔不当初。作为一个山区出来的农村娃,我12岁独自一人远离父母到县城求学,后来受组织的培养和重用,一步步成长为处级干部,却不能谨小慎微地做人行事,竟犯下严重罪行。说实话,都是“狂妄”“胆大”毁了自己,更是“虚荣”“攀比”加速了自身的毁灭。

  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在我思想中滋生泛滥时,我没能抵抗住诱惑,逐渐迷茫了,逐渐糊涂了:看见别人车进车出,而自己连车都没有,我羡慕了、自卑了。那时候,身旁的人都能从我贪婪的眼神里读出我心里喜欢什么、想要什么,于是有利可图的人抓住这样的机会,用我喜欢的东西,用麻痹的方式搞定我实在不费吹灰之力。

  逐渐忽视学习让我的法律知识欠缺,侥幸妄为也导致我走向犯罪。由于全区城市建设任务异常繁重,我虽为纪检组长,但也分管了大量的行政工作,没日没夜、无休无止的工作带来了空前的紧张与繁忙,因此加强学习、改造思想就摆在了一边。

  在不正风气及身边某些人别有用心的攻击、侵染下,我的侥幸心理日渐严重,胆子越来越大,胡作非为也就在所难免了。在工程建设领域这个充满金钱和利润的环境中,一些人难抵金钱和利益的诱惑,感觉办事收送红包是必需的,大家心照不宣、心安理得,占占便宜也就无所谓了。我就是从占别人便宜开始的,直至走入犯罪之路。我的犯罪也是由小到大的,如果一开始就送我5万元现金,我是不敢收的。

  现在想想,那时候我身上的一些问题很明显,可大家都熟视无睹。我经常开着一个老板的车,建委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可没有一位领导问过我,提醒一下我,车是哪里来的,是否有问题。我多么希望那个时候单位的同志们提醒我、民主生活会帮帮我。

  我深知犯下的罪行不可饶恕,我为我的罪行深深忏悔,那个曾经狂妄胆大、虚荣攀比的我已经毁灭,我只求再有机会继续为社会、为百姓做点事。


十六

李小勇:与自由生活幸福家庭相比,钱财一文不值

    ●忏悔人:李小勇

  ●原任职务: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6年5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犯罪事实:2009年以来,李小勇利用其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帮助,于2011至2014年期间共9次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75万元。

  在接受调查的这段时间,我在交代自己问题的过程中也回忆着自己的成长之路,回味着曾经的奋斗历程,回想着怎样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痛彻心扉,不能自已。

  参加工作以来,我也曾为了工作抛妻别女远赴北京工作六年,也曾热血沸腾全身心投入工作。我仅是力所能及做好本职工作,组织上却给了我无数关爱和机会,我的成长经历之顺让无数同龄人羡慕。就是这样一个有着大好前程的我,却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成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后,我做了一些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感觉自己成绩越来越大、贡献越来越多、能耐越来越高。这段时间我的思想也在不断碰撞,“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既想事业、又想享受”。在这关键时刻,我放弃了对品行意志的锤炼,思想的天平滑到了私利一边,所谓“义感君子,利动小人”,一个人一旦见利忘义,腐败就只是时间问题。民营书商李某用并不精彩的说辞、并不出众的伎俩、并不特别的手段冲垮了我的道德防线,用巨大的利益把我推到了犯罪的彼岸。

  我当了主要领导以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把严于律己放在脑后,看着民营书商用并不高明的手段赚着大钱,自己心中也慢慢激起了攫取财富的欲望。我开始越来越迷恋好的生活,开始喜欢新、奇、贵,开始迷恋名、特、优,手机用最新、最好的,电脑要买最薄、最轻的,衣服要品牌的,生活要高端的,房子要买大的,车子要开好的……欲望之多,愧以言表。于是,从不严于律己到贪图物欲享受再到走上受贿的犯罪道路,完成了从精神退化到行动蜕变的可耻过程。

  我对党纪国法敬畏不足,对逃避监管心存侥幸。想着在组织注意的地方就小心谨慎,在群众关注不到的地方就瞒天过海。又相信行贿人对我的“情义”和出事以后承担责任的“仗义”,还有他把行贿痕迹处理干净的“能力”,于是在侥幸心理的壮胆下收了不该收的钱,做了不该做的事。其实这顶多就是做了一笔交易,何来的情义和仗义?

  在失去自由的日子里,我深深地感受到,钱财乃身外之物,和自由的生活、幸福的家庭、浓浓的亲情比一文不值。

  在这里,我希望能通过忏悔稍稍洗涤我污浊的灵魂。我也想告诫手握经济大权的国企负责人:洁身自好,否则,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


十七、

尚晓轩:思想松动让我这个“怪老头”晚节不保

    ●忏悔人:尚晓轩

  ●原任职务:河南省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6年4月22日,河南省鹤壁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犯罪事实:2004年9月至2010年3月,尚晓轩利用职务便利,在工业项目用地、个人工作调动等事宜上为他人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3.1万元。

  我2003年底调到淇县工作,那时我已经53岁,知道淇县可能是自己工作的最后一站,所以到淇县前我就下定决心:要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来工作,保好自己的晚节,为自己的一生画上个圆满的句号。

  在淇县工作初期,我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2003年冬天,针对有群众反映107国道存在交警对过往运输车辆收取“小费”的问题,我安排有关人员一起便装“埋伏”在检查站附近进行现场监视,虽然当时气温已降到零度以下,但我为了抓住“现行”,从当天傍晚一直坚持到次日清晨。

  工作上的勤勤恳恳,使我赢得了县班子成员的尊重,也使我被地方百姓所认可。可是公事公办的风格也慢慢给我带来了一些非议。2013年一过春节,就有人带着礼品礼金找到我的住处,对此我一概拒之门外。结果春节过后一上班,就听到有人对此议论纷纷,说咱县来了个不讲情面的“怪老头”。对此,我开始时不以为意,但随后我吩咐的工作中渐渐出现了有头无尾的情况。有时与人见面了也无共同语言,谈上几句就尴尬地离开了,更有甚者远远看到我就绕开走。

  为了改善人际关系,为了更好开展工作,我决定在处事风格上有所改变,不能直来直去。在工作闲暇之时,我开始主动找同事下属聊天。有时别人喊我参加饭局,我也欣然前往。只此一变,我身边活动的人马上就多了起来,就连以前被我拒之门外的人也主动来套近乎拉关系。这些人不时地送两条烟、两袋茶,请吃个饭、洗个澡,便宜虽小却慢慢地腐蚀着我的斗志,就这样我的主观世界和内心深处慢慢地开始发生了变化。

  2008年,淇县某化工厂老板冯某因违法用地问题多次受到国土部门的检查。为了逃避处罚并顺利建厂,冯某来到我的办公室求我帮忙。鉴于冯某问题不大,也为了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我让国土部门对冯某给予关照。后来,冯某的化工厂得以顺利建成。结果,冯某此后连续四年登门拜年,连我孙子的满月他都打听清楚不忘随礼。就这样,冯某陆续送给我2.3万元的红包,而我则投桃报李,在他工厂的一些项目审批上给予了帮助。就此,思想松动后的我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至今日这般不可收拾的地步。

  如今面对党纪国法的惩处,对年近古稀的我来说,是如此深刻的教训,是我永远铭记在心的切肤之痛。我对所犯下错误深深地忏悔,也向曾对我寄予厚望的父老乡亲深表内疚和歉意。


十八、

陈革:身陷囹圄的我,无力顾及风雨飘摇的家

    ●忏悔人:陈革

  ●原任职务:江苏省如皋市蚕种场副场长、党支部副书记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4年7月23日,如皋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犯罪事实:陈革于2009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矛盾协调、工程验收、广告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2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

  从记事起我的父亲对我的要求就特别严格,所以在工作中我总是处处领先。以后我的工作虽然几经变动,但是我一直在默默地告诫自己:工作要领先,就一定要注意不能贪,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做的不做。可是从2008年开始,随着职务的升迁和权力的增大,我的思想也发生了变化,从起初的接受人家吃请、收受人家所送的烟酒总觉得不违纪、不违法,到后来去一些高档娱乐场所,看到老板们挥金如土,我的心理产生了不平衡,他们之所以能过上这样的生活,还不是手上有钱吗!于是,我也就想着如何去搞钱,如何发财致富。第一次收钱时,我是又惊,又喜,又怕。惊的是钱来得真快,喜的是这样下去我也能发财,怕的是东窗事发怎么办。但金钱的诱惑和占有欲很快就占了上风。我还侥幸地认为,我和王某所做的事谁也不知道。从此,我在受贿道路上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幸好组织上发现了我的问题,为我“踩了刹车”,要不然不知我会在这犯罪的道路上滑得多远、多深。

  我之所以会这样,主要原因是自己的信仰意识不坚定,因而在纪律、法律和道德的天平上发生了倾斜。于是,脑子里的党纪国法这根弦没有了,个人的所作所为变得无所约束、为所欲为。与此同时,我总是想方设法不去参加廉政教育、普法教育,总是想方设法逃避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结果是使自己的私欲不断膨胀,变得专横跋扈,自高自大,整个灵魂完全扭曲变形了,不仅忘记了党纪,忘记了国法,甚至发展到把组织上交给我为人民服务的平台变成了我谋取私利的工具,使自己一步步堕落成犯罪分子。

  我本来有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可是随着3年前我母亲摔了一跤,家庭发生了重大变化,年迈的母亲身体一直没有痊愈,后又大小便失禁,生活已基本不能自理,全是我一个人服侍她;而我的妻子于2012年突发先天性颅内大动脉畸形综合征和烟雾病,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保住性命,但变成了植物人,从此由我一人照顾;出嫁后的女儿,遇到我妻子病发也因高血压住进了医院。在家时,我要左手服侍娘,右手忙妻子,心里还想着女儿。如今,面对这样一个风雨飘摇的家庭,面对自己身陷囹圄的处境,我深深感到对不起我的家人,因为我不在家,家里没有任何办法(因我家已欠债85万元,不可能请保姆),更有可能就是因为我而让整个家庭都会毁掉。





十九、

曹栓:我被人情“绊马索”绊得人仰马翻

  ●原任职务:河南省社旗县粮油购销公司经理

  ●涉案罪名:挪用公款罪

  ●判决结果:2015年12月25日,河南省社旗县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犯罪事实:2008年6月,曹栓在担任社旗县粮食局购销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200万元拆入款中的50万元现金私自借给他人做粮食购销生意使用。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自己的人生中,会有这样一段不光彩的插曲。出事之前,我一直认为,贪污、受贿是犯罪,压根儿就没有想到,利用手中的权力,将公款私自借给他人也是犯罪。直到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我才意识到做了违法事,追悔莫及。

  是面子和人情重要,还是规矩重要,这是明摆着的事,可我咋就弄不明白?为了顾面子,重人情,拿手中的权力送人情,当“好”人。我真的很后悔,案发时我已近六十岁,眼看船到码头车到站,万万没有想到几年前办的一件糊涂事,把自己推上了被告人席,给政治生命画上了句号,更给单位党组织抹了黑。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放松了对原则的坚守,把朋友小圈子、人情看得特别重。认为自己是单位的主管,形成了独断专行、听不进班子成员意见的作风,大事小情都一锤定音,民主集中制变成了“一言堂”。2008年6月初,由于公司收购粮食资金紧缺,我以公司名义向一家油脂化学企业拆借200万元作为粮食收购专用款,并支付了相应的利息。这笔能解燃眉之急的款子刚到账,一位平时与我走得近的朋友张某便找到我,想转借50万元周转个把月。当时我想,张某是朋友圈里玩得最铁的朋友,脸面值千金。生意上遇到难处就应雪中送炭,为他抽一把上坡车。况且人家在生活中也曾多次帮助过我,朋友处在难处时,借钱给他,既可以顾全朋友的面子,加深友情,又可让朋友感到我在单位里一言九鼎,心理上有一种权力的获得感,可谓两全其美。于是,在明知张某借钱是用于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未经班子研究就将50万元现金借给张某使用一个月。

  现在我才真的明白,人情其实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交往,是很美好的事情,也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道风景。可我由于没有正确对待和把握人情而任其泛滥,把人情凌驾于原则之上。结果造成人情与做事原则出现了异化,侵蚀了理性,破坏了规则和法纪。过于迁就于人情,甚至被情面牵着鼻子走,最终就会因不守规矩造成底线失守,公权力滥用。

  我以我的教训和切肤之痛,告诫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头脑保持清醒,才能把权力风险检查到位,防控措施执行到位,防控制度建设到位,权力运用规范到位。只有这样,眼睛才会明亮,才能够看清脚下的路,才能不被各种各样的“绊马索”绊得人仰马翻。


二十、

姚震:我不缺钱,却迷失了正确的方向

    ●忏悔人:姚震

  ●原任职务:海南省三亚市人民医院院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5年9月9日,三亚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犯罪事实:2010年1月至2013年3月,姚震利用担任三亚市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拨付、药品购销及货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05万元。

  往事不堪回首。在法庭审理后,我悔恨交加:真不该收那些钱,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面对现实深刻反省,愧对党和人民培养,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我却收受了贿赂,成了罪人,我悔恨万分。

  平心而论,身为医院院长的我,工资收入并不低,生活上并不缺钱。痛定思痛,不缺钱的我为什么要铤而走险,去收受贿赂呢?总结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及教训,“三个放松”是我犯罪的主因。一是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只顾“低头拉车”,忘记“抬头看路”,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不是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而是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以权谋私,收受好处费;三是放松对“糖衣炮弹”的警惕,特别是对一些老板、工头及药商们的花言巧语、请客送礼不予戒备。

  面对复杂的现实,我开始也想做个个性鲜明、有理想的领导干部,可在各种关系网的冲击下,开始“入乡随俗”地屈服于诱惑。结果一步陷进去,就越陷越深。这是导致我犯罪最致命的原因。案发后,我退出了全部收受的105万元赃款,以求心灵上得到安慰。

  我凭借手中的公权力,为自己谋私受贿,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真是悔之莫及。使我始料不及的是:我的犯罪行为毁了自己的前程,给自己带来苦果并失去自由,也给亲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与耻辱。这是我罪有应得,更是惨痛的教训。

  我由此深深地感悟到:一定要永远牢记根本宗旨和理想信念。作为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以权谋私。如果忘记了这一条,淡化了根本宗旨,动摇了理想信念,就会迷失方向,失去追求,就会被金钱俘虏,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入狱后,经过警官和检察官的教育,我清楚地看到我的犯罪给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危害。我决心在服刑改造生活中,痛改前非,重获自由后,用自己医学之长,服务社会。

  编后:常言道,鱼为诱饵而吞钩,人为贪婪而落网。当权力被金钱诱惑的时候,掌权者未必都能意识到,也许姚震就是这样。然而,说到底,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姚震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还由于他自身的贪欲,是贪欲演化为行动造成的。姚震在医学界是智者,在法律面前却是个愚人。


二十一、

铁国:案发前我总做噩梦 千军万马追杀自己

    ●忏悔人:赵铁国

  ●原任职务:海南省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5年1月8日,海南省白沙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犯罪事实:2005年至2014年,赵铁国在担任东方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及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人事任免、检验检疫、工程承揽、办理房屋预留许可证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他人贿赂共计91万元。

  案发前,我总是做噩梦,似乎有千军万马在追杀自己,坦率地说,那阵子无论是在单位上班,还是回到家里,我终日坐卧难安,一想到自己收人钱财的桩桩件件,就会感到心惊肉跳;一想到自己随时可能被戴上手铐,一种莫名的恐惧感就随之产生。

  反思陷入受贿犯罪的漩涡、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就是我没能抵住日益增强的权力带来的诱惑。我在东方市畜牧局当局长时,由于畜牧局不是热门单位,加之那时自己权小位卑,有求于我的人不多,就是有个别要好的朋友送些东西,一般也就是几条烟和几瓶酒,或吃顿饭。自从2009年2月,我被任命为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后,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因为我说话算数了,不少事我一人就可拍板定案了。一句话就是手中有实权了。

  记得2013年6月的一天,个体老板文某通过我的关照承揽了一些道路和房屋拆迁等工程,为感谢我,一次就送给我40万元。我再三推托,但他执意要给,我只好收下了。平心而论,我还是原来的我,只是随着我到了热门单位手中权力的含金量增大了,讨好我的人渐渐多了起来。现在想来,人家看重的并非是我赵铁国这个人,而是我手中能为别人办事牟利的权力。

  我被官场上那些阿谀奉承、不择手段、拜金主义等陋习迷惑,初次收受10万元贿赂,我也曾有过忐忑不安,担心由此会影响自己的前程,但时间一久就慢慢地淡忘了,反而认为收人钱财替人办事天经地义,而且收钱都是“一对一”的事,只有天知地知我知他知,自信不会出什么事。我收人钱财的胆子越来越大,到后来已是肆无忌惮,利令智昏。编后:

  众多职务犯罪案例一再证明,贪官们在实施犯罪前,都清楚地知道自己行为的性质,也明白一旦东窗事发就得坐牢,然而还是有人以身试法。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他们过于相信自己手中的权力能摆平此事,过于相信行贿人能守口如瓶,正在这种自信心理的支配下,赵铁国才干了不该干的事,并最终一步步走进贪婪的敛财沼泽,一笔笔写下了对他自己的判决书。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赵铁国的沉痛代价为教训,切记“有道之财自平安,不义之财惹祸端”。


二十二、

王文成:朋友圈“花花世界”让我心理失衡

    ●忏悔人:王文成

  ●原任职务:江苏省涟水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4年4月1日,江苏省涟水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犯罪事实:王文成自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在任涟水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等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60.2万元、购物卡1万元。

  回顾二十多年的工作,我从一名公路站的小会计起步,走上交通局党委副书记的位置,但是不断扩大的朋友圈,让我接触到了一片“花花世界”,与此同时我的自束力不断下降、思想也不断滑坡,走进了深深的泥潭。

  轻思想作风埋下了我腐败的祸根。这几年分管项目建设,我不停给下属强调要做人清廉,结果却忘了自律。一直认为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以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学习是不务实的,现在回想起来,我很少参加局机关的学习,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更是一次也没有参加过,县委组织部门要求参加的网上在线学习,我也是找别人代替完成的,正是这种长期的思想放松,为我犯下严重错误埋下了祸根。

  畸形的不平衡心理促使我走上不归路。这几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与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老板打交道,看到他们坐豪车、戴名表,生活奢华,心理很不平衡。因为论能力,我自信不比他们差;论付出,我比他们付出得更多。在开工建设的两年里,只要工地在施工,我都会在一线指挥,从未休过周末、节假日。但到年底的时候,那些老板们都有数万、百万甚至千万收入,我的收入与他们相比简直不值一提,最终心理失衡的我没能经受住诱惑,倒在了糖衣炮弹下。我不断想着如何给工程队“开绿灯”,悉心“照顾”着那些老板们,这样他们就可以多赚点,而我也可以多收入一些,我就是这样一步步地迷失了自己。

  没钱的时候很自由,而有钱了却没有了自由,我已届中年,和大多数人一样,上有老、下有小。从小到大我的父母不止一次教育我要做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而现在父母都已年老身衰,我却让他们有了一个“犯人儿子”;我的儿子还在上学,尚未工作、成家,他一直以有一个有作为、有成就的父亲而骄傲,而他正处于花样年华时,我却不能陪他一起。我给父母带来的痛苦和打击将无法弥补,给儿子成长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可挽回。而我在犯下错误的过程中,却从未考虑过他们的感受,现在悔之晚矣。

  说实话,心理失衡就像一个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便再也抵挡不住。心理失衡那会儿,我不断地想要弥补这种不平衡,刚开始收那些老板送的财物时,我觉得理所应当,甚至他们出手20万我都收得理直气壮,凭什么他们是富豪、我是穷官?现在我想通了,自己应该做组织的好党员、百姓的好干部、父母的好儿子、子女的好父亲。千错万错都是我自己的错,我愧对他们。


二十三、

王建华:6万元让我重蹈前任覆辙 也给家庭带来不幸

    ●忏悔人:王建华

  ●原任职务:江苏省泗阳县临河国土资源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4年11月25日,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犯罪事实:王建华在任江苏省泗阳县临河国土所副所长(主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小区建设违法用地等环节提供帮助,收受贿赂6万元。

  我的前任所长在2012年因贪污罪被判刑,便由我接替他主持所里的工作,然而不久之后,我也因为受贿被检察机关查办。重蹈覆辙,堕落速度之快,回过头来看看,我自己都感到意外,但再怎么悔恨和愧疚也没用了。面对组织的信任,我没有珍惜,在金钱的诱惑面前,在内心的反复斗争之后,物欲战胜了理智,我渐渐地把法律法规、廉政纪律置于脑后,放松了一贯坚守的道德防线,铸成大错。

  想想自己20多年来的奋斗历程,从一个农家子弟当兵到转志愿兵,再转业分配至国土资源局工作,这些是多么来之不易!然而,正当干事创业的盛年,我却被6万元断送了职业前程、家庭幸福,给自己人生抹上重重的一笔黑迹。

  每年我的工资福利将近4万元,按我国人均寿命75年计,即使工资不增加,我以后的这些年也将收入近120万元,足够生活了。然而现在,我还得重新找出路、谋生计,一个小康之家,因我糊涂的想法、膨胀的贪欲陷入了困境。我年近80岁的父亲身患心脏病,健康受到了影响,我上大学的儿子也没有以前开朗了。是我的贪欲,给家庭带来了不幸,给亲人造成了伤害,我真是羞愧难当!

  我真心地希望那些手中握有权力的人们,以我为戒,慎用权、用好权,警钟长鸣,莫贪心,千万不要被吃喝宴请的慢性麻药所迷惑,它会让你的灵魂慢慢麻痹;不要被纷飞而至的节日礼品所迷惑,那是羁绊自由的枷锁;不要因为给别人办事就心安理得收受钱财,那是高悬在你头上断送你人生的利剑。正所谓:奉公守法,虽然清贫却昼夜长安;违法违纪,即使富贵也神魂不乐。

  在这段日子里,我感触颇深。屋有千间,夜眠三尺;珍馐玉食,一日三餐;华丽锦衣,仅遮风雨;再多钱财,也不能带到土里。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牢记“秃头效应”,秃头不是一夜间而成的,是不经意间一根根落发的积累,我的犯罪正如秃头一样,也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不应触及法律的底线,不应以各种社会弊端和诱惑为借口而犯下错误。希望那些手中握有权力的人们能够明白,要想远离祸端,就要甘受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不要贪图那些不该得的钱财,否则迟早会害了自己,不要贪图那些物质享受,平淡安宁、妻儿老小团聚才是真正幸福。


二十四、

谢兴长:我没有把牢欲望的“闸门”

    ●忏悔人:谢兴长

  ●原任职务: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5年4月,法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5年11月,浙江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谢兴长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犯罪事实:2003年至2014年,谢兴长利用职务便利,为滨城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或索取贿赂,合计人民币1300.2万元、美元1万元及欧元3000元。

  我出身贫寒,八岁丧父,由母亲抚养长大,自卑感和自尊心都很强。这些经历促使我积极向上,不怕苦不怕累,事业心、上进心强。但另一方面,自卑的经历,从小对贫穷、卑微的恐惧,产生了对金钱、地位超乎寻常的渴望,这是我滑向犯罪道路的主观根源。

  作为一名业务型干部,我对政治思想学习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对许多事情的看法多凭自己主观臆想,是非观念、法治意识很淡薄,头脑中缺乏“做官不发财、发财不做官”这样的“定海神针”。在一些“可拿可不拿”的问题上,闸门把控不牢,如明显超过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卡,利用权力影响直接或间接收受钱财,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却任由欲望之念而为。

我被朋友的感情麻痹神智,殊不知,所谓的这些朋友,之所以看中我,不是看中我这个人,而是看中我手中的权力。他们千方百计、变换花样、投我所好,而我却以为是朋友间的爱,是朋友感情。周某、章某都是围在我身边最要好的朋友,在与他们的交往中慢慢地麻木了。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免费的午餐。

  随着退休的临近,我觉得权力将渐渐离自己远去,事业心逐渐消退,个人欲望逐渐占据上风,总想在退休前安排好退休后的舒适生活。心理上这一转变,打开了贪欲的大门,总是一山望着那山高,不光想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好,还想把子女的生活安排好。实际上,我和妻子都是公务员,也只有一个女儿,只要安分守己,完全可以过上安康幸福的晚年,退休后,一天又能用得了多少钱?我却被“贪污之念”蒙蔽了心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想来,无论手段多么高明,手法多么隐蔽,最后总归都会留下痕迹。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所做的事情,自以为安全、隐蔽,但一查,就一目了然。

这么多天思来想去,除了一个悔字还是一个悔字,我咎由自取,怨不得客观环境,也怨不得其他人。现在,对我所犯的罪行,我深深悔过,并决心努力改造,重新做人,做一个遵纪守法、有益于社会的人。


二十五、

钮长生:贪欲膨胀让我最终愧对组织和家人

    ●忏悔人:钮长生

  ●原任职务:江苏省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正科级)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3年9月25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犯罪事实:2011年3月至2012 年1月,钮长生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工程承包单位代表、企业负责人等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2万元,并在工程款结算、对企业资金扶持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

  作为一名有着20年党龄的农村基层领导干部,我犯了一个多么严重的错误。不知不觉中,我走上了违纪违法道路,可平常却跟没有感觉似的,自己现在想来都感觉到心痛。

  我愧对于党组织的培养,愧对于领导的关爱和同事们的信任。我本是一名普通的财务人员,党组织把我放在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地方锻炼、培养,最终使我成长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以后,我却没有把所有精力用在工作上,没有把防腐的决心放在心上。面对物质世界的种种诱惑时,我内心的杂念慢慢涌现出来,贪欲膨胀起来,最终越过了法律法规的底线,把一些不该拿的拿了,把一些不该占的占了。在工作上、生活上,组织给我关怀与照顾,可我却没有认识到服务好人民群众是我的本职,反而利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权力,收受他人财物,使之成为自己发财的门道。

  我愧对于自己的父母和妻女。我本来是家人的希望,可我却不断做错事,越来越偏离正确的轨道,深深伤害了他们。我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都有退休工资,平常还资助我们,目的就是让我离钱远些,做个干净的人。可现在,我却做错了事,我能够想到父母泪流满面的情景。我和妻子都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依靠自己的工资,完全能够过上很体面的生活,可这却被我毁了。女儿还要一个月就要中考了,我不在家一定伤害了她,我好像看到妻子、女儿在偷偷流泪。

  这段时间,我不断反思、反省。行使权力不能带有让别人心存感激的想法,面对他人给予的好处,首先应该想到法律,想到这是自己应该做的,可我却没有做到。我错在心为利所动,而不是主动抵制、防范。

  说起来,我在工作中有时对自己要求也比较严格。可是,在面对一些熟人、朋友时,一时的侥幸心理就占据了上风,进而突破了自己的底线。归根结底,还是自己淡化了思想认识,没能严格要求自己。

希望自己的事例能够警醒他人,一定要在每件事上严格要求自己,在每个细节上严格要求自己,不是自己的,永远不要想,不要拿。否则,即使得到了也会失去,甚至失去的东西远远多于自己得到的东西。


二十六、

杨运朝:贪财欲火死灰复燃,晚年幸福付之一炬

    ●忏悔人:杨运朝

  ●原任职务:海南省陵水县副县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玩忽职守罪

  ●判决结果:2014年10月9日,海南省保亭县法院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犯罪事实:2011年在陵水县广进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杨运朝下属与技术员合谋,先向工程队老板索贿百余万元,又通过虚增工程量补偿损失,致使国家项目资金277万余元被骗;另外,杨运朝利用职权为他谋取利益,受贿75.8万元。

  案发时,我已57岁,在基层打拼了30多年直到50岁那年才升任为副县长,应该说在前一届副县长任上,我除收受他人4万元侥幸未被发现外,还算克己的。

  记得2007年,我刚担任陵水县副县长时,有一个琼海工程队的老板云某结识了我,在春节前的一天,云某将我约到一家茶馆喝茶,并给我口袋里塞了1万元。那是我担任副县长以后第一次有人给我送钱,面对那1万元自己也是顾虑重重,但一想到1万元相当自己3个月的工资,而且只要自己在副县长的位置上总有一天能回报人家,于是我收下了。后来,我又收了云某3万元。收取云某4万元后,我心里很害怕,怕自己出事,想到自己勤奋廉洁一辈子才坐到如今的位置,若因这4万元毁于一旦实在是太不值了,从此我痛下决心,立誓不再收任何人一分钱。

  在此后的5年内,我秉承着自己的“誓言”。之后政府换届时,我又一次当选为副县长。其实,在那自律的5年里,自己贪敛钱财的欲火从未熄灭过。当再次身居高位后,我的自律和警惕在随之而来的诱惑面前逐渐弱化,最后发展为多次收受工程老板的钱财,共计75.8万元。

  坦率地讲,我第二次当选副县长分管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后,便给县农综办主任王某打招呼,让他关照琼海工程队的云老板。后来,云老板拿到一些项目,这算是我对云老板5年前送钱的回报。

  说到收钱的原因,当时,我已经过知天命的年龄,好景不长了。并且自己马上就要退休了,有些焦躁,总想赶在人生辉煌期结束前弄点钱,退休后也可以风风光光地过日子。加上工程队老板们主动给自己送钱,没能忍住诱惑。于是先后受贿15起,其中最大单笔受贿20万元。

  后来,我的下属也向工程队老板索贿,他们虚报工程量,骗取国家财政资金。而我只能违心地签字,因为自己本身不干净呀。

  常言说,知足者常乐。我原来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就是退休后靠自己的退休工资,也足够安享晚年。非法获取的财富不仅无法换来晚年的幸福,反而会毁掉自己、毁掉家庭。可惜,我醒悟得太晚了。



二十七、

刘富成:防线崩溃后 “塌方效应”随之产生

    ●忏悔人:刘富成

  ●原任职务:河北省赤城县县长、河北省沽源县县委书记

  ●涉案罪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判决结果:2013年12月24日,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0万元。

  ●犯罪事实:2003年至2012年,刘富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738万元及金条4根(合计400克),并有人民币556.36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我自幼生长在农家,从政之初,我既有鲲鹏展翅的雄心,也有勤勉为民的愿望,但当我手握实权之后,各种诱惑便纷至沓来,让我忘记了初心。当人情、礼金率先突破我的防线后,我的思想便由清澈渐渐转为混沌,很快就产生了“塌方效应”。最终,由于疯狂追逐金钱、美色带来的快感,让我滑入了犯罪泥潭而无法自拔。

  2003年至2012年间,我先后担任河北省赤城县县长、沽源县县委书记,一些“朋友”贴了上来,社会上的老板们也围绕在我身边,和我称兄道弟、亲密无间。在开始收受贿赂时,我还心中忐忑、寝食难安。随着不断受贿,渐渐心安理得。女儿出嫁、父亲去世、我出国考察,前来的“地产大腕”“企业大亨”都奉上厚礼,表达对我的“深情厚谊”。仅办理家中婚丧之事,我就收到了礼金约250余万元。商人们都把我家的婚丧事当成了给我送礼的好机会。他们慷慨解囊并非由于我个人的魅力,而是因为我手中的权力,只要靠上我这棵“大树”,他们在沽源县经营的项目就能一路绿灯,打败竞争者,赚得盆满钵满。

  在沽源县干部人事调整中,我具有绝对权力,县里一些干部也多在年节前后给我送礼。先后有数十名干部给我送上了厚礼,总数达180余万元。我“投桃报李”安排干部职务,不讲党性原则,更不衡量德才使用干部,给沽源县党的事业带来了重大损害。我女儿买房尚缺215万元购房款,我就向一位在沽源投资房地产的老板透露了这个信息,他心领神会,立即为我交齐了这部分款项。我背叛了和自己相濡以沫多年的妻子,一个老板的独居妹妹成了我的情妇。当她和我说她要买房资金不足让我帮忙时,为了取悦于她,我就找到受我“恩惠”的开发商,“拿”了300万元给她。直到案件审判阶段我才知道,情妇拿到钱后并未购房,而是将200万元放入银行买了理财产品,其余100万元放贷,到案发时她已获利50万元。

  受过党多年的教育,我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呢?这些礼金交接时要避人耳目,是只能在阴暗处操作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我周围朋友“亲如兄弟”的氛围,让我存在侥幸心理,这种心理让我一错再错。

  我受贿索贿、私生活不检点的行为,都无疑将自己绑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我现在才认识到,在诱惑与法度之间行走,重要的是要懂得自制、知晓轻重,经得起各种考验,希望我的惨痛教训能用以警醒后人。


二十八、

卢勇:贪欲,是一股无法驾驭的疯狂力量

    ●忏悔人:卢勇

  ●原任职务:海南省澄迈县委常委、副书记、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正处级)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5年9月9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犯罪事实:2009年至2013年11月,卢勇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工业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及过户等事宜上为对方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郑某等28人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823万元、港币30万元、美元7万元、欧元1万元。

  我原本有着一个非常好的职业、地位和前程,但由于把握不住自己,挡不住金钱的诱惑,犯下了严重的罪行,沦为阶下囚,真是追悔莫及!

  收受别人第一笔钱时,我也害怕过,但收了以后就被钱套住了,从此当了金钱的奴隶。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思想防线一旦决堤,在犯罪的道路上就会越走越远。到后来别人给我送钱,我都麻木了。

  现在想起来,我受贿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自己思想上变了质,贪财想捞钱了;二是受侥幸心理支配。在侥幸心理驱使下,几年来我收下这800余万元好处费后,我的心整日忐忑不安,害怕东窗事发。我经常祈求上帝能保佑我平安。我是夜夜做噩梦,担心事情败露。可当自己真被审查时,我才知道自己原来的想法是多么天真,也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瞒不过组织的。

  由于自己一时的贪心、一时的贪婪、一时的糊涂,收下了开发商的巨额好处费,对此我非常后悔,我知道是由于自己的贪心才走上了犯罪道路。我痛苦万分,一切都已无法挽回。受审查期间,我将收受的800万元好处费委托家人退出,并上缴国库,尽量减轻自己的负罪感。

  编后:当权势和贪欲融为一体的时候,它会变成一股难以驾驭的疯狂力量,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权势的能量被卢勇应用得得心应手。

  卢勇案告诫广大党员干部,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使手中的权力造福社会、造福人民。否则,就可能像卢勇那样疯狂敛财恣意妄为,危害社会,以致成为人民的罪人。

  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就应该为人民服务。然而,不同的掌权人,对权力有着不同的理解,会采取不同的运用方式,卢勇出任老城开发区工委书记之前,曾被有关部门认为是一名干净的处级干部,然而,在任老城开发区工委书记的短短4年间,他就开始和老板们打得火热,甚至称兄道弟,为了金钱而跌入犯罪的深渊。

  卢勇受贿案告诫人们,对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必须加以制约监督,绝对不能任其为所欲为。试想,如果卢勇没有老城工委书记的权力,不是一人说了算,那些老板商人还会如蝇逐臭般地向他行贿吗?